★日本語學校入學的流程與須知:
●申請入學手續
遵照所希望升入日語教育設施所指示的手續,寄送入學申請及其他資料。
同時,有的還要求提交健康診斷書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果撤銷申請時
,或入學未被批准時,可要求退回提交的畢業證書。
●通過入學許可
日本語教育設施在接到入學申請文件後,按照其校規等加以甄選,將結果准予
入學或不准通知本人。入境申請未被批准而不能入學時,一般情況下,退還畢
業證書原件。但是,選考費一般不退還。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申請
日本語學校將主動在日本國內,代替通過入學許可的學生向各縣市的入國管理局
、分局提出申請,辦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發給。審查內容包括是否真以學習
為目的,教育設施是否有問題,學費、生活費是否準備充分。以工作為目的是無
法取得在留資格證明書。
●領取簽證
前往最近處的日本國大使管或領事館;在台灣為日本交流協會,電話 02-7412116
,提交護照、簽證申請書、入學許可書和身分保證書等必要資料,申請日本入境簽
證。如果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時,通常只要一併提交簽證申請書和護照辦理申
請手續就可以了。
當然,既使取得這些學校的入學許可書,也並不一定所有人都可以領到簽證。有時
,雖然學校予以認定,但入學本人或保證人發生一些問題時,也不予發行簽證。以
(短期停留)在留資格進入日本國境者,不得在日本國內變更為發給在日語教育設施
上學學生的「就學」在留資格。這些人,必須出境,取得簽證後再次重新入境。
●進入學校就學
經過申請而取得「就學簽證」後,就可以準備出國所需用品前往日本了。一般就學
簽證的期限為六個月,若欲繼續滯留日本,於簽證即將到期前,到入國管理局辦理
在留期間更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