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PUS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到有人貼圖書館的逾期 突然想到還有一筆圖書館違規 話說....故事回到去年暑假..... 本來想去看電影 結果片子選好之際 他竟然說我有違規 要我去一樓問 結果問完工讀生的結果 他找到一本我在寒假"前"借的一本書 那本書我大概翻完結果不是我想看的 就放在屏東的住處一個寒假 開學後就把那本書還了 日期是228 (查借還書系統) 那天還書之後 又馬上借閱 一直到326把新借的還掉 之後都沒有再借過書一直到暑假那次 以上是我跟那本書的故事!!! 還記得 那天工讀生拿著那本書來跟我說 "這本書被損毀歐 有泡過水的痕跡" ^^^^^^ (請想像一本書的一角泡到水裡 在晾乾後的樣子 邊邊有黃黃的水痕) 就這樣 我要賠一本一樣的書 可以請問一下大家 如果我沒有看錯 電腦上是"6月" 忘記幾號登記違規的 距離還書日有4個月了 如果因為我是最後一個借這本書的人 這樣我就有賠一本書的責任嗎???? 感謝 ps當時暑假只有工讀生在上班 她叫我找主任 = = 這學期在忙專題也還沒去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215.25
sekman:跟我一模一樣的情形啊~我之前才剛發類似文章而已!!XD 01/29 22:11
sekman:我之前的文章名,大大可以參考一下網友意見 01/29 22:12
sekman:[心情] 借閱圖書館的書要記得檢查 01/29 22:13
A1101166:過太久才說的,自然要跟他吵,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01/29 22:23
A1101166:圖書館並不能保證這4個月內沒有任何人摸過這本書 01/29 22:24
bread75312:s大 你之前那個我有看到!!所以我實在不知道是不是要去 01/29 22:25
bread75312:跟圖書館人員講= =我怕他們拿什麼校規還什麼壓我.... 01/29 22:25
A1101166:校規也沒那麼可怕...大學生怕啥校規 01/29 22:26
bread75312:A大 只怕圖書館主任太兇我吵不出來 = = 哈我是俗辣 01/29 22:27
A1101166:他兇你就比他兇阿,你有理他無理,有理自然站的住 01/29 22:27
bread75312:說的也是!!我不也是有繳學費 何必陰我.... 01/29 22:27
hoverfall:感覺這問題慢慢浮出來了 01/29 22:28
A1101166:他既然要罰你一本書,就得負舉證責任 01/29 22:28
A1101166:還書時書本如果有問題,工讀生要在當天或隔天通知借閱人 01/29 22:29
A1101166:而不是過了四個月找最後借閱人負賠償責任 01/29 22:30
bread75312:圖書館的機制真的有問題= = 01/29 22:33
bread75312:如果他硬要我賠....我只能嘆氣再寫封陳情書了XD 01/29 22:34
A1101166:吵不贏→校長室→教育部 01/29 22:38
A1101166:嫌麻煩就繳錢了事,不過我不建議,因為你不是個案 01/29 22:39
A1101166:圖書館亂找人罰款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01/29 22:39
NoCanDo:那些工讀生自己也散散懶懶的啦,回收書本大多連檢查 01/29 23:43
NoCanDo:都不檢查,然後等到有人舉發或發現時才找替死鬼 01/29 23:44
NoCanDo:以後圖書館的破書記得不要借,個人也不推拿去櫃檯 01/29 23:44
NoCanDo:告知有破損,以免被工讀生誣賴是你弄壞的 =皿=...凸 01/29 23:45
NoCanDo:權力是要自己爭取的,如果真不是你弄的就抗爭下去 01/29 23:46
maxlovecute:原po超兇~大家別被騙了! 01/30 20:23
maxlovecute:哈哈哈!你是去看機牌英雄嗎?還是清風挾? 01/30 20:24
bread75312:樓上妳不要亂講我哪有!!!! 我不想因為罵公務人員害我 02/01 22:12
bread75312:的研究所飛了= =哈哈 02/01 22:12
> -------------------------------------------------------------------------- < 作者: A1101166 (你有台幣我有肝) 看板: NPUST 標題: Re: [請益] 也是有關圖書館違規!! 時間: Sat Jan 29 23:11:29 2011 社會上養那麼多警察不是沒意義的, 除了抓違規之外,警察抓犯人是很麻煩的, 除了現行犯可以直接逮捕外, 今天如果你被誤抓,警察要定你罪 警察必須負責找你犯罪的證據,而不是由你去找自己無罪的證據 當然你也可以主動提出你無罪的證據,但是你若提不出證據,警察也不能說你就是犯人 只能把你列為嫌疑犯,如果警察最後不能找出你犯罪的直接證據 那麼在法律上,你就是無罪的 圖書館既然不能證明這本書是在你還書時毀損 那圖書館四個月後就不應該主張書是你所毀損的 因為書本在這四個月的時間開放給任何人接觸,自然不能主張是你最後碰觸的 除非圖書館在這四個月內都把這本書放在特定地方 而且沒有任何人可以接觸到這本書 並且要提出證據證明圖書館所說的事實 那麼你才需負責 否則,圖書館連一隻腳也站不住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不會吵的孩子被人吃 CSI看太多.... --
leo1:有一根香腸~11/24 22:03
Hambowbow: 它有一些韌性11/24 22:06
greeeeen1234: 還有一些襙灰搭11/24 22: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48.65
bread75312:推!! 簽名檔也推XD 01/29 23:31
bread75312:是說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圖書館埋沒..... 01/29 23:31
imdaya:簽名檔 XD 01/29 23:31
atonlexus:跟他吵阿 你怕他會吵 他更怕你真的跟他吵起來 01/30 00:23
atonlexus:這種單位比你想像得更俗辣啦 01/30 00:23
hoverfall:莫名其妙找替死鬼幫她更新舊書... 推你的觀點!! 01/30 09:04
> -------------------------------------------------------------------------- < 作者: sekman (天蛋O小柴) 看板: NPUST 標題: Re: [請益] 也是有關圖書館違規!! 時間: Sun Jan 30 09:56:09 2011 關於原OP,我只能說真的要贏你就得過去吵 畢竟4個月太誇張,我當初就是沒有過去吵, 默默賠那些錢,導致我到現在都還不太敢到圖書館借書 你怎麼知道還了之後會不會又莫名其妙賠書? 今天運氣好有找到同樣的書賠 如果你運氣不好,找不到,那就是三倍在等你 我同學在圖書館打工 他說,其實很常有這種狀況 "書泡水但是借書的人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 他說通常會發生這種情形大多是丟還書箱 所以各位請小心盡量不要貪圖方便 還書時就當場請他翻翻看並且錄音錄影存證 我是不想借個書搞得這麼麻煩,好像要查案一樣 但是沒辦法,圖書館就是這樣, 今天你省個步驟,明天你都不知道你要賠多少 至於原OP,我還是衷心的勸你去吵 畢竟有吵有保庇... 也是有吵了後來不用賠的例子 **************************** 我個人是認為,圖書館應該建立一個方案 要嘛就當場查看書況,不然過了2個禮拜後就不應該再事後罰款 誰知道是不是有人偷偷夾帶飲料或水上去, 邊看書邊喝,然後翻倒? 到時候查上去書卻是你借的,結果還是找你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34.234
A1101166:PO不是OP 01/30 10:33
sekman:啊= =打錯= =拍謝,懶得改了就當故意的好了= ="""(瀑布汗) 01/30 11:37
NoCanDo:帶飲料或水就算了,我有一次早上9點多在四樓期刊區看到 01/30 16:26
NoCanDo:有女生在吃菠蘿麵包和奶茶 = = 01/30 16:27
arsure666:在考試周還更多勒...我還以為是同學會... 01/30 18:11
sekman:同學會= =++ 01/30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