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經理公司:受證期會監督,發行受益憑證,並運用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投資的事業;如:某證券投資信
託股份有限公司
2. 基金保管機構(保管銀行):受基金經理公司委託,保
管基金資產的銀行。經理公司及保管銀行不得將該基金
專戶用於其他用途;如銀行信託部
3. 受益人:申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投資人;如某甲受益
權單位:依投資金額而握有不同的受益權單位數;如甲
以10,000元申購單位淨值10元的基金,換算成受益權
單位,即1,000單位
4. 受益憑證:表彰受益權,有以1,000個受益權單位為一
張,也有畸零單位。如甲有10,000個受益權單位,即有
10張受益憑證
5. 基金淨資產:基金資產減去相關費用,包括現金及有價
證券;如乙基金資產60億,有現金、股票、債券等,由
保管銀行保管,當現金、股票或債券變動時,基金資產
隨之變動單位
6. 淨資產價值(NAV):基金依當日市價計算淨資產價
值,再除以發行在外的受益權單位數,即是每日單位淨
資產價值;如乙基金募集60億元(6億個受益權單位)
分散投資於現金、股票及債券,某日依市價計算基金淨
資產價值為60億6千萬元,則NAV=60億6千萬元÷6
億單位=10.1元/單位
7. 手續費:投資人每次申購基金時需付費用;若甲買乙基
金10,000元,手續費為0.7%,則繳付金額為10,000元
+10,000元×0.7%=10,070元
8. 經理費:經理公司之報酬,自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
無需另外支付
9. 保管費:保管機構之報酬,自基金淨值中扣除,投資人
無需另外支付
以上是以國內依法成立,受證期會監督的投信公司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