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共同基金的投資報酬包括買賣基金的資本利得及分配的收益。投資共同基
金獲利與所選擇的基金類型有關,所選擇基金的類型愈偏成長型基金,則風險愈高、
報酬率愈高,其獲利來源以資本利得為主;相對的,若所選擇的基金類型著重固定收
益,則獲利來源以利息所得為主。基金獲利來源主要有四:
1、 資本利得:基金資產投資於上市或上櫃公司的股票,買賣價差所產生的利得,
即為資本利得,是共同基金的主要獲利來源。
2、 股利(息)收入:共同基金投資於上市或上櫃公司,於每年所配發之股票股利
或現金股息。
3、 利息收入:由於開放式共同基金必須隨時應付投資人之贖回,因此都會保留部
分資產於銀行存款或短期票券,因而產生的利息收入。
4、 匯差收益:有些共同基金投資國外股市,或以台幣計價,或以美元計價。每日
基金淨值除反應資本利得與利息收入外,尚包含當日匯率換算的價差所造成的
收益或損失。
共同基金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已實現盈餘配股之股票股利面額部
分、收益平準金、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
及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可分配收益。分配的方式及時間於公開說明書
上都有詳細記載,投資人在投資共同基金時應詳閱該基金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