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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TIAN (想念蛋餅的季節) 看板: NTUIB89
標題: 最高的理財境界
時間: Thu Jan 7 22:07:59 1999
工商時報》1998.12.16
理財的最高境界:嚥下最後一口氣時,剛好用完最後一分錢
退休後賣房子住飯店 有何不可?
我常和人討論臨老退休生活的規劃與安排,其中房子如何處理
是相當受到重視的議題。我一向認為,我到老得不能再幹活賺錢
時,會把房子賣了,租屋而居(或甚至住飯店),出門計程車代
步,能吃就吃,能用就用,能玩就玩,多多參加社團活動,充分
運用身邊的錢財。
也就是說,人到退休養老時,如果擁有自己的房子,最好視情
況就逐步把它「吃掉」,以免將來「淪為遺產」給他人享用,還
要政府課徵遺產稅,多不划算!
我一向強調,錢財是用來花用以滿足我們的生活所需的,存錢
的目的,也是為了將來要花用,而不是為了將來變為遺產。房子
是一種資產,以理財的觀點、實用的角度來看,也該「財盡其
用」。當它的金錢價值已超越居住的用途時,把它處理掉,所得
的金錢除了可以滿足居住的需求,還可以用來滿足其他的生活所
需。台灣房價不合理的偏高,尤其是如此。
我有一個在大學教書的朋友有一次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正準
備處理掉他的房子,因為當初在天母便宜買下的房子,如今已價
值不菲。我告訴他,賣了房子還是要找地方住啊!很多人是另買
一幢房子,由於新舊的差別,往往還要貼錢,除非找較便宜的地
區 、地段住 。
朋友不認為如此,因為他根本不想再買房子,可以租屋而居,
甚至去住大飯店。他說他已盤算過,把售屋的得款拿去存銀行定
存,以利息去住大飯店綽綽有餘,因為長期住飯店有極為優厚的
折扣,而且不用繳水電費、不用繳電話費(除非打長途或國際電
話),每天有人打掃整理房間,換床單,連買衛生紙也省了,還
不用擔心停車位,豈只是一舉數得!他說他正向幾家大飯店探詢
相關事宜,誰說房子非得是「不動產」呢?
我不曉得朋友的構想是否已付諸實行,因為我們有相當一陣子
沒有聯繫了,無論如何,我覺得這是十分實用的構想,手邊可以
多出一筆為數可觀的錢,居住也不成問題,就和我一向主張「如
果只為解決居住問題,其實不一定要買房子」的想法,相當吻
合。
當然,我這種想法令很多人不以為然,尤其在台灣,包括我的
親人都覺得,那樣會沒有安全感,不太有家的感覺。其實,這根
本是心理因素作祟,俗話說得好,我們總不會為了要喝牛奶就去
養一頭母牛吧?同樣的,解決住的問題也不一定要去買房子。
尤其是對那些擁有房子但身邊現款不多,生活過得很緊很清苦
的老年人而言,「吃房子」恐怕還是能安享晚年的上上策呢!朋
友所說的賣房子住旅館是不錯的考慮,租房子住當然也可行(台
灣的房租相對於房價,明顯偏低),或者,也可以將房子抵押給
銀行,貸款來花用,將來「走了」房子就歸銀行,但生前有錢可
花。
總之,會理財的人是讓財能盡其用,包括房子這種資產,在適
當時候把它處理變現,生活可能會過得更舒適,請記得我說過,
理財的最高境界是嚥下最後一口氣時剛好用完每分錢,這是指連
房子也不放過!
(本文作者為資深理財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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