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SYSU-Sof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11.03.11 西灣聯盟會議記錄 出席人員23人 1.聯盟主席王柏鈞請假,由前任主席溫少捷代開 2.主席宣導四件事情 (1)場地用後復原須確實。每次用完都要灑水,不是後面有其他球隊要用就不用灑水。 (2)聯盟會費為購買器材及辦理活動用,並不是給學校的場地費,各球隊使用球場皆為 無償性質。所以希望各隊不要有“反正我有繳錢,場地隨便整理就好”之心態。 (3)每週比賽第一時段之裁判與紀錄,須於賽前30分鐘到場整理好場地;其他時段須 在賽前10分鐘到場。攻守名單須於賽前10分鐘交予裁判,裁判須確認球員資格 (比賽日前3天未登錄之球員不得上場)。往後將嚴格要求並依相關規定確實處罰。 (4)比賽過程若有守備失誤情形,紀錄須確實寫下失誤發生過程。請各隊加強宣導。 3.對於日前電機遺失記錄盒遭處罰爭議 電機:應訂定處理各種狀況的處罰規範,希望懲罰有個依據 主席:應讓主席有著權力處理聯盟大小事務,依事情輕重處罰,因聯盟規章無法記載詳 細,不應每次皆勞師動眾開會 ◎【投票】往後若有聯盟未詳細規範之案例 ●依以往最相關事例罰則處罰 0票 ●主席依相關規章決定罰則裁定 12票《通過》 ●主席直接裁示 5票 《提議》應整理聯盟以往發生特例的相關懲罰方法,成為聯盟的處罰規章 4.修正遲PO記錄與遺失記錄之相關處罰條例 聯盟規章:若比賽後3天內未PO記錄於版上,該球隊將扣一分積分處罰 ◎【投票】若超過多久加罰●再加一星期 12票《通過》 ●4天(湊滿一星期)  3票 ◎【投票】如何加罰●扣0.5積分+500元   0票 ●500元        13票《通過》     =>若比賽後10天內為PO記錄將加罰500元   ◎【投票】若再超過多久再加罰●一星期《通過》   ◎【投票】如何加罰(以遺失記錄看待)●扣積分一分        4票                    ●扣積分一分+500元  11票《通過》                    ●扣1000元       1票      【規章】若比賽後  3天內未PO記錄於版上,該球隊將 扣1分積分      若比賽後 10天內未PO記錄於版上,該球隊將 扣1分積分+500元   若比賽後 17天內未PO記錄於版上,該球隊將 扣2分積分+1000元      ◎若遺失記錄不管有無找回比照以上規定辦理  ◎【投票】若遇到長假,PO記錄●時間計算由主席裁示       7票                 ●依規定以實際天數計算無法特例  9票《通過》 5.球場預計三月底開放使用內野,四月底開放使用外野。四月份練球球隊若球滾至外野, 不可立即撿取,只能在練完球後將全部求撿回,並需脫鞋不可穿釘鞋入內。學校球場 大家一起共同維護並不是做做樣子即可。 6.學校球場整修期間,需至校外租用場地消化賽程。  ◎【投票】場地費用該如何分擔 ●每個時段聯盟補助1000元,剩下金額由比賽球隊依比例分擔 17票       ●全部由聯盟負擔                 0票 7.每個星期四早上為壘球社例行時間,由材料所博五學長葉銘騏帶領 8.開會為宣佈重要消息與討論聯盟事宜,請各系隊要嚴肅看待必定要出席。本次會議  資管、財管未派人出席,需留言表示收到訊息。光電、生科(海資代理)請假,光電 上次無故未到這次請假。光電已達未到兩次上限 ※ 編輯: andy5612025 來自: 140.117.195.209 (03/12 14:09)
wanghsiao:生科系收到 03/12 21:49
trillion:財管系收到 03/14 14:57
※ 編輯: andy5612025 來自: 140.117.195.209 (03/15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