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ke90702 :我們要的是能夠和學校單位溝通的學生會 05/24 12:55
→ luke90702 :而不是造成學校和學生對立的學生會 05/24 12:56
推 juangpeiyi :學校是不想跟你溝通的 還我理停!! (無誤) 05/24 12:58
推 s86100 :以前的學生會都沒什麼力量 現在突然跳出來就要有所 05/24 13:26
推 s86100 :作為我想是有點困難 應該是慢慢來吧公家機關本來就沒 05/24 13:26
推 s86100 :什麼效率 尤其這種事情對學校也沒有直接好處 05/24 13:26
推 dmhorizon :沒有塑造一個敵人給大家砲 散沙們也很難團結吧... 05/24 13:44
→ dmhorizon :我想那篇文用意是這樣 05/24 13:45
推 hanyui :發這種煽動的公告我反而不想看 05/24 13:48
推 s11542t :推一樓講到重點了!對立不能解決問題的~ 05/24 13:50
推 Gangtai :這個學生會不就是用砲起家的嗎 05/24 13:58
→ Gangtai :他只是重覆他們成功的動作罷了 但大家不是每次都買帳 05/24 13:59
推 greenadi :不對立學校會理你嗎?? 05/24 15:51
推 keeper7478 :對立就會嗎?學生組織的權畢竟是學校給的,學校如果 05/24 16:00
→ keeper7478 :覺得你很討厭,把權收回來即可。對立會比較好嗎? 05/24 16:01
新增一項內容,文中有一段
原先未住宿學生違規一次記申誡、住宿生停車違規三次將不予申請下學年住宿權利之
規定,經學生會爭取,修訂為「未繳清違規費用不得申請下學年度之停車證」的不
影響住宿權益之方式辦理。
在車輛管理委員會的會議上,可以做出"不影響住宿權益之方式"這種結論?
很好奇住宿相關事宜不是學務處的事嗎?
不知道這段文字是不是有些謬誤?抑或是我解讀錯誤?還請大家多指點。
※ 編輯: aquaair 來自: 140.117.91.29 (05/24 16:59)
※ 編輯: aquaair 來自: 140.117.91.29 (05/24 17:00)
推 york463 :我想先查證一下,可以給我來源嗎? 05/24 17:07
→ aquaair :你們寫的文章第6段 05/24 17:10
推 andy15172000:只能推了 05/24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