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suzgh (平林新月)
看板NSYSU
標題Re: [討論] 菩提樹學運 - 身為孫中山大學的一份子
時間Sat Jan 8 03:02:22 2011
※ 引述《cherubangel (Let's Surf!)》之銘言:
: 說實在,我真的不希望我在浪費寶貴的睡眠時間。
: 適法性部分大神學長幫我們找到整理得很好的案例跟討論文章。
: 有心的人請點下面連結看完,在此篇就另做討論。
: http://forum.pchome.com.tw/content/7/85226/rt-89077
那我犧牲一點點睡眠時間解釋一下好了,學校跟管委會的位階不同,
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擁有行政處分權,大學法又賦予大學自治權,
這兩者代表:校內”符合程序“的辦法只要不違背法令基本上是無敵的,
沒有人可以管。
車管會鎖車的適法性簡單一句就是大學自治的行政裁量權,鎖車的無必要
性跟爭議性不須否認,但行政機關可以行使公權力是毋庸置疑的,不要跟
管委會鎖車的單純侵權行為混淆了。兩者沒有類推適用的餘地。
大學生與學校間有著“特殊權利義務關係”,在牽涉到公法層面的問題往
往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或漏洞(遁入私法),已經是很清楚的法律灰色地
帶,這也是為什麼要推動大學法人化的原因之一。
我相信原po很有心,我也知道中山沒有法學院造成多數人沒受過專業訓練
在思考上容易造成盲點,但是我個人認為基本上你的法律層面論述有很大
的問題,這會誤導對法律沒有概念的學生認為“車管會鎖車是違法的”而
對這個事件有著錯誤的認知。我並不覺得鎖車是對的,但它原則上沒有你
所謂的適法性問題。車管會鎖車可能踰越必要的程度,在行政處分上可能
有瑕疵而得撤銷,但它確實有這個權力,如果你把砲火放在適法性,是拿
不下這個論點的。
我反對煽動性的言論讓不知情的學生盲目的投入一場無意義的對立,我也
尊重各位選擇自己表達意見方式的自由;但如果上綱到“學運”,我想很
難博取社會大眾的認同。
我支持所有願意投身學生自治以及和學校理性對話的行為,因為這樣才有
之後“溝通無效而抗爭”的合理性與正當性。要讓校長正視這個問題根本
不需要聚集幾百人,只要下次通識講座在講者面前抗議學校就夠難堪的了。
中研院院士關心一句:發生什麼事?比一群小屁孩吵吵鬧鬧有效多了。
我誠懇的呼籲原po移樽就教你所信任的法律人,不要輕易相信網路上的馬
路資訊,用不正確的前提只會讓後續的所有行為都失去了正當性。嗆聲很
簡單,解決問題需要智慧。
我提供一個運作模式建議給主事者參考:
1. 召開系學會聯合會,連絡各系學會在期末考週末派代表討論各系動員的
意願與態度,若主戰則推舉總召負責,若主和則向學生會舉薦相關幹部負責
後續溝通事宜。
2. 分組針對主要抗爭點詳實收集資料並整理論點,並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
3. 凝聚學生集體共識前不與學校接觸談判,對學生也對學校負起責任。
4. 談判結果不符合學生集體共識,再展開大規模的長期靜坐抗議活動。
有民意基礎,才有堅強的後盾。如果一群人只是出來叫爽的,其實跟
本沒有想要為中山學生自治打下基礎,如此十分令人惋惜。建立有效的溝
通管道與資訊透明化的學生自治體系,才是長遠解決學生與行政對立的
務實方式。否則每年出事了就再抗爭,是否最後淪為在喊狼來了?
言盡於此,我想我們都希望中山變好,但是懇請大家深思熟慮,當這一群
勇於挺身的人最後被學校和輿論打成暴民,相信誰也不樂見不是嗎?
: 為了避免大家討論串流於空談,
: 關於做法方面澄清,我另做篇幅給主揪以及大家討論。
: 首先,一再找尋法理部分之適法性是作為各位最後之底線。
:
既然中國人講情理法,
: 我們可以煽情、講理、最後一步才是告上法院以吸引媒體目光。
: ^^^^ ^^^^ ^^^^^^^^^^^^^^^^^^^^^^
: 但是主揪要考量的不僅是一個身為頭的氣魄,還需要一顆清楚的腦袋。
: 屆時整個活動的溫度,要冷、要熱,成敗都掌握在各位的手上。
: 說實話我知道大家都是中山的學生,
: 這件事情搞大了讓學校名字弄臭對兩方都不好。
: 但。是。
: 學校不會這麼簡單,就有誠意的聽我們說話。
: 於其討論宿委會跟學生會長無所作為(到現在還沒發個聲就甭指望他們了)
: 抑或是流於謾罵、嘲諷、冷眼旁觀抑或自我感覺良好。
: 都不應為一個當代高知識份子的態度,
: 『凡事還是得要靠自己!』
: 如果這個社會的人們,過於冷漠到需要各位的熱血來喚醒所謂「民主」的真諦。
: 我會第一個挽起自己的袖子,用力的劃下去。
: 因為我們念的是孫中山大學,
: 而我深信在每個人靈魂的深處都藏著革命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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