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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第四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 Thu Oct 25 10:56:27 2001
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
第四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三十日 AM 10:30
二、開會地點:南投縣救國團委會二樓〈二○一教室〉
三、出席人員:洪志杰、林子渲、張靖榆、陳昶祿、林欣怡、莊茂雍、
陳宏瑜、洪銘燦
四、請假人員:張顗培
五、列席人員: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監事 洪基翔
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會員 洪皓人
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會員 謝佳儒
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會員 吳湘儀
七、主席:洪志杰 紀錄:張靖榆
八、主席致詞:
為方便日後開會通知的投遞,請各位理事留下新的通訊地址及E-MAIL ADDRESS。
九、認可第四屆會員大會會議記錄、第四屆第一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一)針對南投縣政府第九○一四七八五九號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之核復
函,所提有關本會正式會員部分規定為畢業或在學中之大專青年,未進一步限定
畢業年限一事;及依規定並無「友好會員」之稱,爰請改為「贊助會員」的建議
,請於下次會員大會之中討論之。
(二)通過認可第四屆會員大會會議記錄。
(三)通過認可第四屆第一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十、報告事項
A 、理事會會務運作報告
(一)新一年度的通訊錄更新與製作即將進行,統整工作由資料部負責。
資料部莊茂雍:會員名單整理原則
(1)正式會員:年滿20歲以上,設籍南投市者。
(2)預備會員:未滿20歲,設籍南投市者。
(3)友好會員:非設籍南投市者。
(二)校訂第四屆理事名冊。
(三) 理事會召開時程,預定十二月初,至遲國小隊活動前。
B、活動運作報告
(一)北中南三區迎新報告,尚未迎新者桃竹苗區
(1)北區:陳宏瑜
九月二十一日 台大人性空間茶藝館 AM 6:30
北區新人參與踴躍,除穎馨、怡佳外,均出席。
中區:吳瑞鵬
九月二十日 台中披薩村、東海夜景
共計七位老人,四位新人參與。
南區:洪基翔
九月二十三日 西子灣、旗津
新人佩真,老夥伴欣怡及家暉參加出遊。
桃竹苗區:莊茂雍
預定十月十日 地點:中壢
主席:原定補助每位新人150元迎新費,目前已迎新各區均採老夥伴分
攤,尚未迎新的桃竹苗區,負責人可自己決定費用支出方式。
洪銘燦:建議各區負責人,如活動需要老夥伴贊助時,請於通知時告知。
(2)為增進各區連絡上的便利,請各區負責人於下次理事會召開時,回
報各區名冊,並交由資料部建檔。
(3)資料部除了通訊錄的整理與建立外,對於募款相關單位及各學校的資料
請於予以建檔,以方便活動的策劃與參考。
C、財務報告
(一)第三屆交接給第四屆的金額總計62069元整
現金:38682元整
存款:10387元整
未撥款項:13000元整
本年度經費較不足,應加強。
D、器材報告
(一)九月初資料組已重新清點器材,列有器材、生活、文書三份清單。
器材目前暫放於志杰家。
(二)日前以協會名義申請之信箱,因逾期未繳納費用,已被取消,造成部份公文
及信件被退回,請特別注意,避免再次發生。本會將於11月重新申請,費用
七○○元。
(三)建議會內貴重器材的使用及維護,應訂列管理規則。請資料組整理貴重器材
清冊。而活動負責人可訂定活動期間的會內器材及校方器材使用規則,提醒
夥伴重視器材的維護工作。
十一、提案討論
(一)審查新進會員入會案
九十年度新進會員有19位
一位正式會員,十三位預備會員,及五位友好會員。
但其中預備會員陳彩霞,友好會員陳怡君,尚未繳納入會費。
陳昶祿:目前會內的入會程序及審核工作渾沌不清,建議討論詳細規則,並確實
執行,以維護會員權利。
主席:建議暫緩此議題,待臨時動議中討論之。
投票結果:4票同意,2票反對,此提案請於臨時動議時提出。
(二)總幹事及幹部人事案
截至目前為止,只有資料部由莊茂雍接任,其他職務並未覓得適當人
뼠 選,因此總幹事一職將由洪志杰暫代上半年度。希望於第三次理事會時
提出總務、文書、器材等部人事案。
無異議通過上列人事案。
(三)敦聘榮譽理事長、顧問案
計劃將先寄發意見調查表給老夥伴,再依其個人意願統整名單,並於
第三次理事會中提出討論之。
(四)第四屆上半年度活動案
(1)活動時程
1.幹部訓練營 1月22-23日
2.新訓 1月26日
3.輔訓 1月28日
4.國小育樂營 1月30日駐站 1月31至2月3日
5.新春團拜 2月14日 大年初三
(2)寒假新人招生仍以南投市為主,請各區負責人鼓勵新人協助招生,人數
統計由各區負責人執行,以期達到新訓至少五人以上的目標。建議避免
找一些只想遊山玩水式出隊的新人。
(3)認可國小育樂營執行長人事案:陳宏瑜
活動訂於民國91年1月30日至2月3日。學校仍在洽詢當中。
建議執行長可依需要請教相關有經驗的老夥伴。預算的掌握與提報應
審慎,避免過大的差距值。
(五)第四屆下半年度的活動計劃案
(1)活動時程
1.新人歡迎會 5月中下旬
2.考生服務隊 7月1-3日
3.第二次新人歡迎會 7月5日
4.新訓 7月9-10日
5.營隊技能大考驗 7月21日
6.大學參訪活動 7月24-26日
7.國小育樂營 7月31日駐站 8月1-4日
8.第一次出遊 8月10-11日
9.幹訓 8月17-18日
10.會員大會 8月24日
11.第二次出遊 8月31日
12.未定案新活動 7月14-20日
十二、臨時動議
(一)莊茂雍:通訊錄製作計劃案
為方便各區負責人掌握各區會員,通訊錄製作將採分區法,分別依年次
及星座等列之。
(二) 洪志杰:是否寄發活動通知予家長案
本會無異議通過寄發活動通知一案,並於寒假開始實行,藉此使家長
更了解協會活動,也避免少數會員在非活動期間內,以社團名義作為
外出的藉口,影響協會形象。此外活動通知也將註明理事長、常務理事
及總幹事的通訊方式,作為家長查詢的管道。
此外,活動負責人若有計劃表外的活動,請向理事長、常務理監事、
總幹事備查。
(三)陳昶祿:建立保險資料庫運用案
為便利活動負責人辦理活動保險,建議建立會員保險資料庫,然因顧及
會員意願,建議草擬一份保險資料運用同意書,會員可自由參入。
(四)洪志杰:活動照片處理方案
提議一,活動照片的沖洗應由各活動方別執行,避免累積至活動結束才
進行。
提議二,選擇一家相館寄放活動照片的底片,請夥伴自行前往加洗。
建議活動負責人將拍照列入活動行程,作有規劃的活動紀實。
本會將於下次會議召開時,討論相片建檔乃至於活動成果報告建檔方式,
請各位理事多多集思廣益。
(五)陳昶祿:會員入會資格與程序案
(1)為改善日前會員入會審核工作渾沌不清,恐有損及會員權利一事,
本會決議未來新入會員需按規定完成填寫入會單、繳納入會費、經理
事會審核通過等程序,始視為正式會員。對於既往,尚未完成審核
程序者,請追認。
(2)鑒於理事會無法隨時隨地召開,有造成會員入會資格審核之困難,
故授權常務理事於新訓後,活動開始前,可先行審核新進會員資格
,其後報請理事會追認即可。而新訓的定位,爾後將設限限於會員
始能參加,此決議寒假開始實施。
(3)基於保障會員的權利與義務,今後只有會員才能參與協會活動,
新人及出隊人員需先備查。
(4)在服務的基礎上,本會更希望活動的品質也能有所提昇,因此建議活
活動負責人在尋求幹部時,應強力要求全程參與。若幹部或工作
人員恐有超過2/5以上個活動天無法出席時,請建議他參與其餘
可配合的活動。在此首先要求國小育樂營負責人宏瑜,試驗性地
先預估可全程的參與率。
(六)洪志杰:正式會員年限限制案
根據南投縣政府第九○一四七八五九號,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
服務協會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之核復函。
主旨一:提案一修改貴會章程,有關正式會員部分規定為畢業或在學中
之大專青年,為貴會若不進一步限定畢業之年限,將造成畢業已久之
畢業生亦得加入貴會,成為正式會員,則有失貴會名稱「大專青年」之
意義。另依規定並無「友好會員」之稱,爰請改為「贊助會員」。
此議題經討論後決議,將畢業年限上限訂為10年,而此決議將提請
下次會員大會修訂之。然因「友好會員」之稱,無非必要更改之規定,
故維持原稱。
ꄠ (七)吳瑞鵬(洪志杰代提):社團未來走向案
身為地方的服務性社團,理當與地方多互動,然如何與地方作進一步
的合作與結合,仍需多方面的評估,在嘗試延伸觸角多層面發展的
同時,短期則以人員的培養與紮根為首要課題。
此議題牽涉層面甚廣,建議請吳瑞鵬於第三次理事會提出短、中、長
期的評估案,以供參考討論。
(八)主席:下次開會時間預定12月初。
十三、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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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
第四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三十日 AM 10:30
二、開會地點:南投縣救國團委會二樓〈二○一教室〉
三、出席人員:洪志杰、林子渲、張靖榆、陳昶祿、林欣怡、莊茂雍、
陳宏瑜、洪銘燦
四、請假人員:張顗培
五、列席人員: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監事 洪基翔
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會員 洪皓人
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會員 謝佳儒
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服務協會會員 吳湘儀
七、主席:洪志杰 紀錄:張靖榆
八、主席致詞:
為方便日後開會通知的投遞,請各位理事留下新的通訊地址及E-MAIL ADDRESS。
九、認可第四屆會員大會會議記錄、第四屆第一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一)針對南投縣政府第九○一四七八五九號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之核復
函,所提有關本會正式會員部分規定為畢業或在學中之大專青年,未進一步限定
畢業年限一事;及依規定並無「友好會員」之稱,爰請改為「贊助會員」的建議
,請於下次會員大會之中討論之。
(二)通過認可第四屆會員大會會議記錄。
(三)通過認可第四屆第一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十、報告事項
A 、理事會會務運作報告
(一)新一年度的通訊錄更新與製作即將進行,統整工作由資料部負責。
資料部莊茂雍:會員名單整理原則
(1)正式會員:年滿20歲以上,設籍南投市者。
(2)預備會員:未滿20歲,設籍南投市者。
(3)友好會員:非設籍南投市者。
(二)校訂第四屆理事名冊。
(三) 理事會召開時程,預定十二月初,至遲國小隊活動前。
B、活動運作報告
(一)北中南三區迎新報告,尚未迎新者桃竹苗區
(1)北區:陳宏瑜
九月二十一日 台大人性空間茶藝館 AM 6:30
北區新人參與踴躍,除穎馨、怡佳外,均出席。
中區:吳瑞鵬
九月二十日 台中披薩村、東海夜景
共計七位老人,四位新人參與。
南區:洪基翔
九月二十三日 西子灣、旗津
新人佩真,老夥伴欣怡及家暉參加出遊。
桃竹苗區:莊茂雍
預定十月十日 地點:中壢
主席:原定補助每位新人150元迎新費,目前已迎新各區均採老夥伴分
攤,尚未迎新的桃竹苗區,負責人可自己決定費用支出方式。
洪銘燦:建議各區負責人,如活動需要老夥伴贊助時,請於通知時告知。
(2)為增進各區連絡上的便利,請各區負責人於下次理事會召開時,回
報各區名冊,並交由資料部建檔。
(3)資料部除了通訊錄的整理與建立外,對於募款相關單位及各學校的資料
請於予以建檔,以方便活動的策劃與參考。
C、財務報告
(一)第三屆交接給第四屆的金額總計62069元整
現金:38682元整
存款:10387元整
未撥款項:13000元整
本年度經費較不足,應加強。
D、器材報告
(一)九月初資料組已重新清點器材,列有器材、生活、文書三份清單。
器材目前暫放於志杰家。
(二)日前以協會名義申請之信箱,因逾期未繳納費用,已被取消,造成部份公文
及信件被退回,請特別注意,避免再次發生。本會將於11月重新申請,費用
七○○元。
(三)建議會內貴重器材的使用及維護,應訂列管理規則。請資料組整理貴重器材
清冊。而活動負責人可訂定活動期間的會內器材及校方器材使用規則,提醒
夥伴重視器材的維護工作。
十一、提案討論
(一)審查新進會員入會案
九十年度新進會員有19位
一位正式會員,十三位預備會員,及五位友好會員。
但其中預備會員陳彩霞,友好會員陳怡君,尚未繳納入會費。
陳昶祿:目前會內的入會程序及審核工作渾沌不清,建議討論詳細規則,並確實
執行,以維護會員權利。
主席:建議暫緩此議題,待臨時動議中討論之。
投票結果:4票同意,2票反對,此提案請於臨時動議時提出。
(二)總幹事及幹部人事案
截至目前為止,只有資料部由莊茂雍接任,其他職務並未覓得適當人
뼠 選,因此總幹事一職將由洪志杰暫代上半年度。希望於第三次理事會時
提出總務、文書、器材等部人事案。
無異議通過上列人事案。
(三)敦聘榮譽理事長、顧問案
計劃將先寄發意見調查表給老夥伴,再依其個人意願統整名單,並於
第三次理事會中提出討論之。
(四)第四屆上半年度活動案
(1)活動時程
1.幹部訓練營 1月22-23日
2.新訓 1月26日
3.輔訓 1月28日
4.國小育樂營 1月30日駐站 1月31至2月3日
5.新春團拜 2月14日 大年初三
(2)寒假新人招生仍以南投市為主,請各區負責人鼓勵新人協助招生,人數
統計由各區負責人執行,以期達到新訓至少五人以上的目標。建議避免
找一些只想遊山玩水式出隊的新人。
(3)認可國小育樂營執行長人事案:陳宏瑜
活動訂於民國91年1月30日至2月3日。學校仍在洽詢當中。
建議執行長可依需要請教相關有經驗的老夥伴。預算的掌握與提報應
審慎,避免過大的差距值。
(五)第四屆下半年度的活動計劃案
(1)活動時程
1.新人歡迎會 5月中下旬
2.考生服務隊 7月1-3日
3.第二次新人歡迎會 7月5日
4.新訓 7月9-10日
5.營隊技能大考驗 7月21日
6.大學參訪活動 7月24-26日
7.國小育樂營 7月31日駐站 8月1-4日
8.第一次出遊 8月10-11日
9.幹訓 8月17-18日
10.會員大會 8月24日
11.第二次出遊 8月31日
12.未定案新活動 7月14-20日
十二、臨時動議
(一)莊茂雍:通訊錄製作計劃案
為方便各區負責人掌握各區會員,通訊錄製作將採分區法,分別依年次
及星座等列之。
(二) 洪志杰:是否寄發活動通知予家長案
本會無異議通過寄發活動通知一案,並於寒假開始實行,藉此使家長
更了解協會活動,也避免少數會員在非活動期間內,以社團名義作為
外出的藉口,影響協會形象。此外活動通知也將註明理事長、常務理事
及總幹事的通訊方式,作為家長查詢的管道。
此外,活動負責人若有計劃表外的活動,請向理事長、常務理監事、
總幹事備查。
(三)陳昶祿:建立保險資料庫運用案
為便利活動負責人辦理活動保險,建議建立會員保險資料庫,然因顧及
會員意願,建議草擬一份保險資料運用同意書,會員可自由參入。
(四)洪志杰:活動照片處理方案
提議一,活動照片的沖洗應由各活動方別執行,避免累積至活動結束才
進行。
提議二,選擇一家相館寄放活動照片的底片,請夥伴自行前往加洗。
建議活動負責人將拍照列入活動行程,作有規劃的活動紀實。
本會將於下次會議召開時,討論相片建檔乃至於活動成果報告建檔方式,
請各位理事多多集思廣益。
(五)陳昶祿:會員入會資格與程序案
(1)為改善日前會員入會審核工作渾沌不清,恐有損及會員權利一事,
本會決議未來新入會員需按規定完成填寫入會單、繳納入會費、經理
事會審核通過等程序,始視為正式會員。對於既往,尚未完成審核
程序者,請追認。
(2)鑒於理事會無法隨時隨地召開,有造成會員入會資格審核之困難,
故授權常務理事於新訓後,活動開始前,可先行審核新進會員資格
,其後報請理事會追認即可。而新訓的定位,爾後將設限限於會員
始能參加,此決議寒假開始實施。
(3)基於保障會員的權利與義務,今後只有會員才能參與協會活動,
新人及出隊人員需先備查。
(4)在服務的基礎上,本會更希望活動的品質也能有所提昇,因此建議活
活動負責人在尋求幹部時,應強力要求全程參與。若幹部或工作
人員恐有超過2/5以上個活動天無法出席時,請建議他參與其餘
可配合的活動。在此首先要求國小育樂營負責人宏瑜,試驗性地
先預估可全程的參與率。
(六)洪志杰:正式會員年限限制案
根據南投縣政府第九○一四七八五九號,南投縣南投市大專青年返鄉
服務協會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之核復函。
主旨一:提案一修改貴會章程,有關正式會員部分規定為畢業或在學中
之大專青年,為貴會若不進一步限定畢業之年限,將造成畢業已久之
畢業生亦得加入貴會,成為正式會員,則有失貴會名稱「大專青年」之
意義。另依規定並無「友好會員」之稱,爰請改為「贊助會員」。
此議題經討論後決議,將畢業年限上限訂為10年,而此決議將提請
下次會員大會修訂之。然因「友好會員」之稱,無非必要更改之規定,
故維持原稱。
ꄠ (七)吳瑞鵬(洪志杰代提):社團未來走向案
身為地方的服務性社團,理當與地方多互動,然如何與地方作進一步
的合作與結合,仍需多方面的評估,在嘗試延伸觸角多層面發展的
同時,短期則以人員的培養與紮根為首要課題。
此議題牽涉層面甚廣,建議請吳瑞鵬於第三次理事會提出短、中、長
期的評估案,以供參考討論。
(八)主席:下次開會時間預定12月初。
十三、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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