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幹事尚未經過第二次理事會通過..........
其他幹部事實上並不應該就公布名單........
這樣對整個理事會是很不尊重的.........
可以私底下找我想是可以的..........
也可以在認可總幹事後立刻提出幹部名單......這都是可以的!
還有一點不對的是.........
理事會都還未針對下學期的活動加以討論的時候卻已經有了所謂隊長一職......
這不僅侵害理事會的職權也是不尊重理事會的行為......
應等理事會決定下學期活動計畫時才派任幹部才對的.........
國小服務隊的隊長不是這時候就出來的.........
應該等理事會確認寒假活動計畫才找活動負責人的....
請大家多注意一點所謂的程序正義好嗎???
別用直覺就說那有差嗎?我想差一點差很多........
也別說活動順利就好講究這些做甚麼呢??
這樣的態度是很不好的......
我想這樣建立制度才不會讓營隊事務沒個章法.........
我並不是針對個人而發言的.....若有得罪請見諒!
有不同意見也請大家討論一下
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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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妳遇見我 長在妳必經的路旁 而當妳無視地走過
在我最美麗的時刻 為這 陽光下慎重地開滿了花 在妳身後落了一地的
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求祂讓我們結一段塵緣 是我凋零的心
當妳走近 請妳細聽
佛於是把我化作一棵樹 那顫抖的葉是我等待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