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thcat ( )
看板NTHU_LST_96
標題Re: [問題] 請問書面審查的在校成績計算
時間Wed Jan 9 23:40:29 2008
※ 引述《a0522730 (前進法學院)》之銘言:
: 請問一下,在審查表中,有關學業成績部份,各學年未加權
: 之平均,指的是?
: ex 大一上學期
: 國文 3學分 85分
: 經濟學 3學分 87分
: 英文 2學分 84分
: 是1.(3*85+3*87+2*84)/8
: or2. (85+87+84)/3
: 把得出的分數加上下學期,然後除以二
: thanks
sorry 這位同學 最近我們處於期末考的水深火熱之中
現在才有空回你
在校成績未加權
是採用你上述之方法2的計算方式
其實採用1或2的方式計算差異應該都不大啦 除非說學分重的科目特強
(老師應該也不會一個個去算吧)
再者 所上書審主要是看你與科法領域的相關資歷以及報考動機等等
老師希望要的是有想法 有好的邏輯分析能力去整合科技與法律領域的學生
大學在校成績基本上在老師眼裡應該不是一個很重要的考量
因為各個校系的評分標準不一
修習之科目難度對於每個同學也不同
拿這個來作為選擇一個是否適合踏進新領域的標準
其客觀度有待質疑
而且想當年我大二以前的在校成績非常之爛
如今也在這擔任版主回你問題了 XD"
總之
考試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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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ung7547:請問一下 必修體育0學分的成績是否仍需要算入平均呢? 01/13 21:47
→ Deathcat:no~thx 01/14 10:31
→ Deathcat:成績計算方式不採體育和軍訓成績 01/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