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NU_F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職員工生迷你馬拉松」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促進身心健康,推廣全校師生運動風氣。 二、承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學術發展處、實習輔導處、教育學院、 文學院、理學院、藝術學院、科技學院、運動與休閒學院、進修推 廣部、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軍訓室、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 四、活動日期:93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6時整。 五、活動路線:健康組: 校本部田徑場→本部校園→校本部田徑場 挑戰組: 校本部大門口→大安森林公園→校本部大門口 →校本部田徑場。 六、活動距離:健康組(1.6公里)、挑戰組(4.2公里)。 七、參加對象:凡本校身心健康對慢跑有興趣的教職員工生,不分男女老幼均可報 名參加。 八、競賽集合時間: ┌────┬──────────┬──────┬──────┐ │ │ 教職員工組 │ 學生甲組 │ 學生乙組 │ │ │ (健康組、挑戰組) │ (挑戰組) │ (挑戰組) │ ├────┼──────────┼──────┴──────┤ │集合時間│ 6:10 │ 6:20 │ 6:20 │ │起跑時間│ 6:20 │ 6:30 │ 6:30 │ ├────┼──────────┼──────┴──────┤ │集合地點│健康組:校本部田徑場 │ 校本部大門口 │ │ │挑戰組:校本部大門口 │ │ └────┴──────────┴─────────────┘ 九、競賽分組:(一)健康組:凡本校之教職員工(除患心臟病、糖尿病、氣喘及 不適合從事劇烈運動者外),均可報名參加。 (二)挑戰組: 1.教職員工組: a.男、女 甲組:五十歲以上者 (民國43年12月31日以前) b.男、女 乙組:三十六歲至五十歲以下者 (民國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民國4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c.男、女 丙組:三十五歲以下者 (民國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學生組: a.男、女 甲組:運動與休閒學院各系所學生。 b.男、女 乙組:除運動與休閒學院各系所外之本校各學系 、研究所學生。 3.敦親睦鄰組:凡本校附近熱愛運動里民(除患心臟病、糖 尿病、氣喘及不適合從事劇烈運動者外), 均可報名參加。 十、報名辦法:(一)報名地點:體育室活動組。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3年4月9日(五)截止。 (三)報名表:可至體育室辦公室索取或逕至體育室網站 http://www.ntnu.edu.tw/phr/dept1.htm下載表格。 (四)報名費:凡本校現職教職員工生免收報名費,非本校現職教職 員工生酌收報名費$100元。 十一、領隊會議:93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一時於校本部體育館3F視聽教室舉行( 不另行通知)。 十二、報到:93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06:00於校本部田徑場。 十三、獎勵辦法:(一)健康組:不計名次,二十分鐘內跑完全程者,發授完成證明 書。 (二)挑戰組:教職員工及學生男、女各組錄取前二十名,頒給優 勝獎品;完成全程者發授完成證明書。 (三)現場摸彩:凡參加挑戰組跑完全程者或健康組於二十分鐘內 跑完全程者,可得摸彩券一張,參加抽獎。 十四、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必須於賽前先自行前往醫院做健康檢查,以瞭解個人 健康狀況,患心臟病、糖尿病、氣喘及不適合從事劇烈運動 者,請勿報名。如因個人身體狀況而衍生之問題,由參賽者 自行負責。 (二)參加者應先自行做較長距離的慢跑練習,對個人參與比賽做 好準備。 (三)比賽進行中選手不得藉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得勝利(如乘車、 扶持…等),或抄近路,否則以棄權論。 (四)安全第一,身體不適請即停止參加競賽。 (五)號碼布需用針線或別針佩帶於胸前,未符合規定者不得參與 比賽。 (六)遇雨比賽照常進行。 (七)請詳讀競賽規程。 (八)請服從裁判人員及交通警員之指示進行比賽。 十五、申訴:(一)競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得以 裁判員之裁決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應由單位領隊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 ,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請書之同時須先繳交保 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若被審判委員會確認無理由時,得沒收保 證金充作大會獎品費。 (三)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用口頭申訴外,並得依照本規程之 規定,在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收據,各項競賽進行之中,參加競 賽各單位職員或運動員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 (四)若在大會期間,對選手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參加選手應準備身分 證件,以備查驗。 十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布之。 -- ※ Origin: 精靈之城<bbs.ntnu.edu.tw> ◆ From: 140.122.14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