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開發金控公司上演一齣董事長寶座爭奪戰的戲碼,不僅成為財經新聞的頭條,也
是熱門的社會新聞,其熱鬧程度直追總統大選。
開發金控的最大問題是董監持股不足,董事長持股不到1%。整體董監事持股不足雖經主管
機關要求補足,現任董監事卻置若罔聞。最近面臨到董監事改選,有其他財團想介入經營
權,遂引起現任董事長的「保位」戰。
據日前報載,財政部與中信集團協議,透過聯合徵求委託書的方式,雙方各分配8席董事
名額,並各釋出一獨立董事名額。此一協議明顯使現任董事長之席位不保,遂引起反彈,
花費數百萬元在各大媒體刊登「形象」廣告。
按公司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亦即大股東不介入經營權,或者根本沒有大股東,而由專
業經理人負責經營,乃是企業發展的良好趨勢,但前提是必須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否
則董事會的董事若都是小股東,則代理成本必然很高。董事因為持股比例不高,公司若經
營良好,高額的股利多為其他股東所分享,對董事並沒有努力經營的誘因。反之,董事若
有機會浪費公司資源以圖利自己,則公司減少之盈餘大部分由其他股東負擔,而浪費之公
司資源則由董事所獨享。
以開發金控此次大幅刊登廣告為例,若龐大的廣告費需由董事長個人負擔,則是否會刊登
此廣告可能要斟酌再三。現在廣告費由公司負擔,作為公司的費用,因而使公司的盈餘減
少,但99%由其他股東負擔,董事長只負擔不到1%(按持股比例),因此就比較有刊登的
誘因。
小股東一旦掌控公司董事會,往往會使投資大眾付出高額的代理成本。解決之道,必須強
化公司治理,其途徑之一即為增設獨立董事。報載財政部與中信集團協議之結果是各擁
8席董事,並各推1席獨立董事。按開發金控有17席董事,2席監察人,僅設置2席獨立董事
可能無法發揮功能,而獨立董事恐怕也「獨立」不起來。這是獨立董事產生方式的最大瑕
疵。
開發金控的小股東(包括官股及中信集團)既然都是以徵求委託書的方式而掌控那麼多席
董事席位,而委託書的徵求資格又有嚴格的限制(包括需持有一定股數及一定期間)。我
們建議修改委託書徵求辦法,讓有資格且有意願擔任董事者,無須擁有股份,亦可徵求委
託書。
資料來源:會計研究月刊3月號(220期)/鄭丁旺/從開發金控經營權之爭談健全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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