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lue (我的女友是奶油)》之銘言:
: 標題: Re: [建議] 呼叫小辜...
: 時間: Thu Apr 30 01:32:49 2009
:
: : 新任社長ID:neatmomo
: : MSN:保護原則先不公開
: : 此外,之前我從蘇菲口中得知,
: : 你之前說我性騷擾某女生一事其實是假的。
: : 是性騷擾或騷擾,定義就不太一樣,是真是假,
: : 也不該由嫌疑人說,被害人覺得不舒服、不舒服的程度
: : 也是被害人的感受吧。
: 現在的性騷擾行為施行方應該是被稱呼為「行為人」。
:
: 簡單的說,性騷擾跟騷擾之間的定義差很多。
: 文字上雖然只差一個字,但指控的內容完全不同。
: 我很難理解你這樣描述我的心態是什麼,
: 但,從我的觀點來說,既然你也認識那位你說被我「騷擾」的女性,
: 何不請兩造(我跟該名女性)一起到性平會還原真相?
: 否則,可否解釋為何後來告訴我這個消息的學弟,
: 說你說我是在「性騷擾」?
當時對方說連看到你的ID都覺得噁心,更何況是直接交談.......
可能是因為被性騷擾或騷擾的感受(畏懼、憤怒...),
當事人當時已希望不再追究,如果你希望追究的話或許可以試試
不過搞不好對方已經設你為壞人了。
至於會直接貼此文,則是你在信中提及此事,
而我回信你也稱沒收到、指我在演戲而特地貼文回覆。
我也不想追究這些社恥,除非有人拜託我清理門戶。
: 另外,雖然我信件中提到蘇菲的本名,
: 你要公開信件我不反對,是否也把你用來保護新社長的保護,
: 用在內文中提及的社友身上?
如果她是被騷擾的對象,那我自然隱名保護。
: : 也就是因為這樣,我跟你的互信根本無從建立,才會有設壞人導致
: : 收不到你站內信的情事發生。
: : 被懷疑騷擾,所以將我設壞人,還滿難理解其中的邏輯。
: : 假如要收信,還未將設壞人改掉,還指對方在演戲,
: : 難理解其中想建立互信跟溝通的誠意何在?
: 就我的理解,說我「性騷擾」女性的這些話,是你說的。
:
: 既然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
: 加上我沒有及時的管道可以跟你溝通(我打過很多次電話,但你沒接也沒回電),
: 會認為你沒有溝通的誠意,也是難免的。
: 我畢竟付出了不少溝通的成本,試圖連絡卻還是沒有收到你的回音,
: 如果不認為是你心裡對我有什麼偏見或是預設立場的話,
: 才真的是在演戲吧!
可以查手機通訊記錄,你打不超過三通,亦無簡訊。
我的溝通誠意已在BBS回信,至於沒收到信是因為你設我為壞人。
對於耗費你覺得不少的溝通成本,
我致歉。
: : 現在事情既然如此,你也有交出版主的誠意,或許我跟你從這事情開始,
: : 可以重新建立一些互信跟溝通橋梁。
: : 我是有在確認學弟妹接社團意願跟交接後,交板主給他們的誠意。
: : 而不是交給你。
: 重建互信橋梁並不是要你把社版交給我。
: 最基礎的事情,只是希望可以有一支打得通、找得到你的號碼,如此而已。
我白天要上課、上圖書館,晚上在家隔音不好,不方便談社團的事。
打不通就寄簡訊吧,簡訊對方一定收的到,除非打錯號碼。
如果覺得簡訊的溝通成本太高,可以寄BBS信箱,
記得在收到回信後再設對方為壞人,就不怕收不到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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