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領域說明
1. 96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應修習指定領域內之課程,才得以採計為通識學分,且
每一指定領域至少需修習一門通識課程。唯外籍生不受此限制。
2. 課程如兼跨兩個領域者,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3. 96與97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適用之本系指定通識課程領域為:
「A1 文學與藝術」
「A2 歷史思維」
「A4 哲學與道德思考」
「A7 物質科學」
「A8 生命科學」
4. 98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適用之本系指定通識課程領域為
「A1 文學與藝術」
「A2 歷史思維」
「A4 哲學與道德思考」
「A6 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
「A7 物質科學」
「A8 生命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