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公平交易法
課程性質︰選修(研究所考科)
課程教師︰廖義男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7年1月15日
考試時限(分鐘):10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謝謝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公平交易法試題
一、報社甲對其所有承辦分類廣告之代理商約定,代理商招攬廣告客戶登載廣告
於甲之報紙版面之位置及篇幅大小,應一律依報社規定之價格向廣告客戶收
費。惟其中一代理商乙為多爭取客戶,上衝業績,以獲得更多業績獎金及紅
利,不按照甲依版面位置及篇幅大小所規定之價格向其廣告客戶收費,而由
乙自行填補應繳報社依實際刊登版面所規定廣告費之差額,使其招攬之廣告
客戶僅須支付版面較差、篇幅較小之價格,即可在篇幅較大及較好之版面刊
登廣告。乙此種招攬廣告客戶之手段,招致其他分類廣告之代理商不滿,紛
向甲埋怨。甲調查屬實後,終止乙為其廣告業務代理商之契約及資格。乙遂
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問甲及乙之行為,在公平交易法上如何評價之?並
評析現行實務上之作法。 (40分)
二、占國內A商品生產量百分之八十、銷售量百分之六十之甲公司,原將其A
商品賣予乙、丙二家公司經銷。嗣後,甲與其競爭者,同樣生產A商品之
丁公司共同平均持股合資設立戊公司,並將二家公司所生產A商品之銷售
業務完全交由戊公司經營。戊公司為表現獲利業績,將A商品之原來售價
調高百分之二十,使乙及丙公司非常不滿,認為甲公司拒絕再將A商品直
接賣予彼等,又讓戊公司獨家壟斷抬高價格販售,乃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
舉,問甲及戊公司之行為,在公平交易法上如何評價之? (30分)
三、現行實務上,非金融機構之事業,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未超過新台幣一
百億元,或雖超過新台幣一百億元,但其他參與事業結合之事業,上一會計
年度之銷售金額未超過新台幣十億元者,其事業結合仍不須向主管機關申
報,試從公平交易法維護競爭秩序之角度評價此種現象。 (30分)
(准參考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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