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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保險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汪信君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3/01/07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以下兩題共計75分,准帶六法,請酌量分配時間 一、 甲與東山人壽保險公司訂立人壽保險契約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某日駕其父乙之汽車外 出,並載有外校某系系花丙於副駕駛座。於行經陽金公路時,突有對向丁所騎乘之機車跨 線違規超車,此時甲因車速過快閃避不及而發生對撞。於車禍中甲、丙、丁三人均受傷送 醫,乙之汽車也嚴重毀損 乙之汽車已向南海產物保險公司投保車體碰撞險以及第三人任意責任保險。此次車禍事故 經肇事鑑定結果,其肇事責任比率為甲30%、丁70% 試由案情所設之甲乙丙丁四人所可能涉及之請求權關係,論述東山人壽保險公司以及南海 產物保險公司所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及所得主張之權利。(本案不考慮對於全民健康保險所涉 之問題)50% 二、 甲為要保人,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並向西華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契約附加傷害醫 療保險。契約約定被保險人生存時所有相關給付之受益人為乙,且不得變更之。某日甲因 懷疑乙和第三人有染,把乙打傷送醫治療 (一)契約中限制要保人不得行使受益人變更權之約定是否有效?10% (二)甲之故意行為,依現行保險法否主張免責?又該項規範是否合適?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