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保險法
課程性質︰商事法
課程教師︰柯澤東
開課學院:法律
開課系所︰法律
考試日期(年月日)︰九六年一月十六日
考試時限(分鐘):一百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複保險
(一)複保險契約成立之條件為何?第一個契約是否亦為複保險契約?
(二)為何複保險契約以之被保險人應負通知之義務其適用之爭議於人壽保險之
複保險見之,為何?其解決如何獲致平息?並略評之。
二、責任保險
(一)責任保險之被保險人是否有直接之訴權?理由何在?
(二)就我國保險法之規定,係以如何之條件為補救?並試評之。
三、保險代位
(一)保險人代位求償權行使之條件如何?解決什麼雙重賠償之問題?
(二)設被保險人受損害,向加害人要求九十萬元之賠償遭拒後,乃向保險人依
保險契約取得六十萬元之保險金額賠償。
問:被保險人是否得依何法律關係請求加害人多少賠償?
保險人得依保險代位向加害人請求多少賠償?
設法院於兩造對加害人之訴訟,判決加害人之責任應負七十萬元之賠償。則
依本件七十萬元如何分配於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間?
四、扼要簡答下列問題:
(一)定質與不定直保險各有何解?各有何典型之險種?又法律與商業上各其優劣如何?
(二)被保險人於訂約時,應盡哪些誠大實誠之據實告知義務?於被保險人違約時,其有
些得據以抗辯解除權行使之事由與法定權利?試述之。
(三)特約條款、共保條款各何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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