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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票據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群弼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1/06/14 考試時限(分鐘):10:10~11:5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何謂追索權?5% 依我國現行票據法之規定,追索權之行使是否以作成拒絕證書為必要?試就其原則及 例外以說明之。20% 二、何謂背書之連續?5% 原本不連續之背書得否因背書之塗銷而變成連續?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0% 三、何謂票據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5% 匯票、本票及支票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為何?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0% 四、X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甲向A所開設之布行訂購布料一批,並代表X公司簽發以A為受 款人之記名本票一紙付A,已充定金。A因欠B貨款,遂將該票背書轉讓於B;B又將該票 背書轉讓於C,以償欠債。嗣本票到期,C於塗銷A之背書後,向X公司提示付款。在此 狀況之下,試具理由回答下列各問: (一)X公司董事長代表公司所簽發之本票,是否會受公司變更章程效力之影響?5% (二)C提示付款時,X公司可否抗辯背書不連續而拒絕付款?10% (三)C提示付款而X公司拒付時,C得否轉向A、B行使追索權?10% 不得參閱任何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250.2 ※ 編輯: taiwan0928 來自: 140.124.250.2 (06/14 14:29) ※ 編輯: taiwan0928 來自: 140.124.250.2 (06/14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