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票據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群弼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999/06/10
考試時限(分鐘):10:10~11:5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何謂追索權?5%
依我國現行票據法之規定,追索權之行使是否以作成拒絕證書為必要?試就其原則及
例外以說明之。20%
二、未經他人授權,即以他人之名義發行票據,其方法有幾種?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5%
三、何謂遠期支票?5%
票據法第一二八條規定:
支票限於見票即付,有相反之記載者,其記載無效。
支票在票載發票日前,執票人不得為付款之提示。
其第一項之規定與第二項之規定,是否矛盾?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0%
四、(一)A發行匯票一張予B,票面金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並以K為付款人。其後B將其
持有之該匯票記名背書轉讓予C,並於匯票上為「禁止轉讓」之記載。C不顧該
記載,又將該匯票背書記名轉讓予E,E再記名背書轉讓予F,F再背書轉讓予G,
G於提經K承兌該票後,將E之簽名塗銷。設G向A、B、C、F、K行使票據權利,A
、B、C、F、K之票據責任如何?15%
(二)若本件之匯票,其發票年月日為「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而到期日卻
記載為「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日」,則該匯票之效力應為如何?10%
不得參閱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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