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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票據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群弼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999/06/10 考試時限(分鐘):10:10~11:5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何謂追索權?5% 依我國現行票據法之規定,追索權之行使是否以作成拒絕證書為必要?試就其原則及 例外以說明之。20% 二、未經他人授權,即以他人之名義發行票據,其方法有幾種?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5% 三、何謂遠期支票?5% 票據法第一二八條規定: 支票限於見票即付,有相反之記載者,其記載無效。 支票在票載發票日前,執票人不得為付款之提示。 其第一項之規定與第二項之規定,是否矛盾?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0% 四、(一)A發行匯票一張予B,票面金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並以K為付款人。其後B將其 持有之該匯票記名背書轉讓予C,並於匯票上為「禁止轉讓」之記載。C不顧該 記載,又將該匯票背書記名轉讓予E,E再記名背書轉讓予F,F再背書轉讓予G, G於提經K承兌該票後,將E之簽名塗銷。設G向A、B、C、F、K行使票據權利,A 、B、C、F、K之票據責任如何?15% (二)若本件之匯票,其發票年月日為「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而到期日卻 記載為「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日」,則該匯票之效力應為如何?10% 不得參閱任何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