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6.23
題目不是很記得 所以只打重點
一.簡答
1.舉二性質不同的背書不連續例子(10%)
2.空白授權票據與授權代理簽發票據的不同(15%)
3.甲於94年 3月 9日簽發見票後一個月付款之匯票,若遲不為承兌,則到期日為何
?(10%)
二.案例
1.甲簽發匯票,以乙為受款人,丙為付款人,以為和乙買賣之用,然尚未交付給乙
匯票即遺失,為 A所得, A偽造乙簽名背書轉讓給 B,以為買賣之用,而 B將此
匯票交付贈與女朋友 C。
(1)甲、乙喪失票據可為何種救濟?(15%)
(2) C是否取得票據權利?甲、乙、丙、 A、 B是否需負票據債務?(20%)
2.甲簽發以94年 9月28日為發票日之支票給乙(實際發票日為94年 2月28日),乙背
書轉讓給丙,丙背書轉讓給丁,現丁為執票人。
(1)丁於何日前可為提示付款?(5%)
(2)如甲於94年 5月被宣告破產,丁得否行使追索權?(10%)
(3)丁提示付款,因甲於銀行帳款不足且無簽訂墊借或信用契約,因此以跳票處理
,丁在被跳票後,將支票背書賣給討債公司戊。戊得否對甲、乙、丙、丁行使
追索權?(15%)
不得參閱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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