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證券交易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曾宛如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7/1/17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試題 :(題目收回,憑記憶打出大概,若有缺漏麻煩大家幫忙補充^^")
(可參閱小六法以及各規則)
一 問答題 (一題10分,共50分) (每題限15字,超過不予計分)
1、債券分割後之息票是否為證交法上之有價證券?為什麼?
2、強制公開收購之理論精神?
3、何謂〝弱勢〞市場效率(weak form)?
4、依法得使用證交所之人為何?
5、證交所對上市公司最嚴厲之處罰為何?
二 申論題
1.甲為上市公司,乙為某國外之私募基金,看好甲公司之發展潛力,欲利用其持股達100%
之丙公司,在一個月內取得甲公司多數股權以申請下市。請問丙公司要依循如何之程序
達成目標?(20分)
2.甲上市公司於94.6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後於94.10.31公佈第三季季報,惟其後爆發財務
危機,於95.1申請公司重整,甲公司之股價跌至5元,後又因其他因素再度下跌至2元。
經查甲公司之公開說明書以及季報均有重大不實資訊。
(1)A於94.6向證券承銷商以14元之價格購入,請問其可請求之價差為多少?(10分)
(2)B於94.7以17元之價格於市場上購入,於跌價後可否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10分)
(3)C並未閱讀季報,係因聽聞公司股價將漲而以19元購入股票,其得否請求損害賠償?基
礎為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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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2.44
※ 編輯: talk 來自: 140.112.152.44 (01/1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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