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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身分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郭振恭 開課系所︰郭振恭 考試時間︰95.4.17 試題 : 一.關於夫妻財產制,試說明下列問題(33分) 1.民法第1030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發生夫妻剩餘財產分 配請求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原因有幾? 2.甲夫、乙妻於民國76年間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80年間乙之父丙贈與乙房屋一棟 (連同基地),鯨所有權移轉登記。甲乙於95年4月2日協議離婚,試問:上開不動產是否為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對象?是否因丙聲請為乙之特有財產而有不同結論? 3.甲男、乙女於民國91年8月10日結婚,婚後已對丙負有票據債務200萬元,經丙訴請法院 判決乙應如數給付確定。試問:乙應以何種財產對丙負清償債務責任?是否因甲乙夫妻 財產制之不同而有不同結論? 二.婚約之要件為何?婚約違反與婚約解除之損害賠償有無不同?甲男乙女於民國95年2月1 日訂定婚約,甲贈與乙100萬元聘金、義美喜餅100盒(每盒600元)及鑽石戒指一對,惟乙於 95年3月2日以書面對甲表示不履行婚約,試問:乙應否將受領之上開贈與物返還於甲?(33分) 三.近親結婚的禁止範圍為何?甲男乙女於民國90年3月1日結婚,於同年月10日辦理結婚戶籍 登記。甲男與丙女於95年3月2日通姦,乙發覺後於同年月28日對甲丙提出刑事告訴,甲以與 乙之結婚雖有儀式,但未公開,主張其與乙並無夫妻關係,擬提起訴訟爭執婚姻效力,試問甲 應提起何種之訴訟?(34分) 不能看任何參考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