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民法總則
課程性質︰系必修
課程教師︰陳自強
開課系所︰法學院財法系
考試時間︰95年1月10日 15:30~17:20
試題 :
1.請問消滅時效和除斥期間有什麼不同,並問民法767條可否作為消滅時效之客體
2.甲喪偶,將名下土地一筆贈與其五歲的兒子乙,並隨及辦妥宜轉手續。後甲過世,
其後婚妻丙主張十年前甲的贈與無效,請問丙的主張有無理由
3.甲以五十萬元向乙承攬其新家裝潢工程,於是至丙開的磁磚店挑磁磚。甲選好一個
以後就請丙以書面將報價等資料呈給他看,書面上寫的是丁公司生產的A磁磚單價500
元,甲看後同意購買五箱。事後丙發現其實甲看到的那款磁磚應該是戊公司生產的B
磁磚,單價2000。於是丙告訴甲,甲覺得太貴了,於是要求丙以原先之約定單價500
完成交付
(1)甲的主張合理嗎
(2)若當時選磁磚是乙選的然後再告訴甲,甲訂契約,情況有無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