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民法總則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陳忠五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8年11月12日
考試時限(分鐘):120(原定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說明:
1.不必抄題, 但請明確標示題號。
2.可參閱法典, 但不可參閱講義、書籍、筆記或其他參考資料。
第一題
(一)何謂「財產權」之侵害? 何謂「非財產權」之侵害? 試舉「具體事例」說明之。(5分)
(二)就上述兩種權利被侵害可能所生損害類型,是否均包括「財產上損害」以及「非財產上
之損害」? 試舉「具體事例」說明之。(10分)
(三)就其中「非財產上損害」之部分, 可否均得請求賠償? 請依我國「現行法」回答之。
(10分)
第二題
(一)某小偷甲乙竊盜為生。一日, 某甲竊得某乙所有之鋼筋後, 在某丙所有之A地上起造
B屋。房屋結構體已完成, 四面有牆壁, 其上有屋頂, 但門窗尚未裝置。試問: (12分)
1.B屋屬於「獨立之物」或「A地之成分」?
2.B屋之所有權誰屬?
(二)某小偷甲乙竊盜為生。某甲為了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 竊取某乙所有之A油漆, 與某丙
之B窗簾後, 將油漆刷在甲自己所有之C屋上, 將窗簾亦掛在C屋的窗戶之上。試問: (13分)
1.A油漆與B窗簾屬於「獨立之物」或「C屋之成分」? 如為C屋之成分, 屬於「重要成分」
或「非重要成分」? 如為獨立之物, 是否屬於C屋之從物?
2.A油漆與B窗簾之所有權分別誰屬?
第三題
甲公益社團法人, 計有董事A等數人, 除於章程中訂定關於不動產之買賣須由全體董事共同
為之外, 對於各董事權限, 別無其他限制。
某日, A於出門和客戶商討甲法人辦公室桌椅採購事宜時,行車不慎於路口右轉時擦撞機車
騎士B, B倒地受傷。(事實一)
其後, A於返家途中, 瞥見售屋之廣告, 一見即深覺此屋地點良好,不僅採光佳, 後倚大屯
山脈為背, 前俯瞰淡海水景, 落日餘暉盡入眼簾。認為該屋正是甲法人的事務所新址好所
在, 便代表甲法人與房屋所有權人C簽訂房屋買賣契約, 以作為甲法人遷址之用。(事實二)
試問:
(一)事實一中, B得否對甲法人或A請求損害賠償? (12分)
(二)事實二中, C得否對甲法人或A請求給付房屋買賣價金? (13分)
第四題
(一)某甲為一名警員, 為追蹤近來沸沸揚揚的中華職棒假球案, 發現乙球星與丙組頭間往
來密切, 有觸犯刑法詐欺罪前之虞。因此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第2象之規定, 向法
院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甲取得法院依法核發之通訊監察書後, 便以合於法律規定之方式,
以加裝竊聽設備為手段, 監聽乙與丙間之對話, 作為偵查犯罪之用。乙丙驚覺此事後, 十
分憤怒, 遂列某甲為被告, 以隱私權被侵害為由, 依據民法第18條第2項及第184條第1項前
段之規定, 請求甲負損害賠償責任。雙方對於「某甲之監聽行為是否不法」,有所爭執。上
開案例事實中, 某甲之行為是否具有不法性? 試附理由說明之。(注意: 只須針對「不法性
」作出判斷即可! )(10分)
(二)若某甲為一名記者, 為報導真相以滿足人民「知的權利」, 克盡媒體第四權之「監督
權限」, 並獲得所屬公司發放之「獨家績效獎勵金」。甲記者亦以相同之手法, 加裝竊聽
設備, 監聽乙丙之對話。就此案例事實中, 甲記者行為之不法性, 您是否會作出相同之認
定? 試附理由說明之。(注意: 同樣只須針對「不法性」作出判斷即可!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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