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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國際私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選修 課程教師︰柯澤東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01/13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國際公序原則之適用,其積極與消極功能(目的)為何?   我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所指國際公序之「內容」及其適用之「效果」為何?   試申述之。 二、試述反致之種類有哪些?並試各舉一例對之。 三、「規避法律」之意義、成立之條件,及對其制裁為何?試舉一例說明之。 四、試簡要說明下列用語並舉例對之:   (一)即刻適用法   (二)內國公序與國際公序之區別   (三)外國法┬─(1)在一般「連繫因素」方法與「反致」理論所指,         │    有何不同?         │         └─(2)外國在本國法院之性質為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