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nya0918 :民訴也考第一題XD 01/12 15:21
課程名稱︰民事審判實務
課程性質︰系必修(司法組)/系選修
課程教師︰許士宦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01/09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最高法院56年台上自3064號判例係採取何項訴訟標的理論?該判例見解於民事訴訟法
2000年及2003年經修正後是否仍屬妥適?(20%)
二、關於民事訴訟之事證蒐集原則,試比較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430號判例及同院94年台
上字180號判決二者之裁判要旨,說明民事訴訟法究採何項審理原則?(20%)
三、關於台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5079號返還價金事件:(30%)
1.原告請求被告返還價金所主張之訴訟標的為何?其於訴訟繫屬後追加解約事由,是
否構成訴訟標的之追加?
2.原告就上開價金併請求加計利息,其利息請求在實體法上是否有所不足?
四、關於板橋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2628號返還借款事件:(30%)
1.原告請求被告給付新台幣36萬元本息部分,如你(妳)是原告之訴訟代理律師,如何
為其主張訴訟標的以資請求?
2.原告請求被告返還借款新台被729800元部分,受訴法院之審判有何可議之處?
※備註:可參閱一切參考資料、上課用卷宗、判決、附判解之小六法等
法院卷證資料須於期末試卷交卷時一併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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