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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陳自強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2/11/17 考試時限(分鐘):120mins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多謝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某日,甲在乙百貨公司選購洗衣機一台,價金新台幣5萬元,貨款付清後,店員丙 告以可代客送貨,甲乃於包裝好之所購洗衣機箱上書明姓名、地址,請求丙代為送達 ,並約定隔日早上十點送至甲住所,翌日早上九點,甲打電話請家具公司把洗衣機 改送到甲之公司,乙向甲表示因路途遙遠超出乙給付義務之範圍,所以相關運費應一概由 甲承擔,甲表示同意。丙於當天下午交由與乙公司有送貨特約之丁貨運行送貨,不料運送 途中,丁貨運行司機戊因駕車不慎,與己所駕的自小客車相撞,戊己二人俱有過失,而洗 衣機因撞車而損壞。 (一)該洗衣機的所有權為誰屬? (二)甲可依何種法律關係向乙主張權利? (三)甲可否向丁、戊、己請求損害賠償? (四)乙可否向丁、戊請求損害賠償? 二、甲建設公司分別出售A、B兩間預售屋給乙、丙 (一)A屋尚未屆約定交屋期前,已出現明顯瑕疵並有危害安全之虞,乙乃催告甲儘速修補, 並表示於約定交屋期前,暫停支付價金。甲拒絕修補,並請求乙支付其已暫停支付之價 金。乙不但拒絕支付且對甲表示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已支付之全部價金。請問甲、乙 之請求,各有無理由? (二)B屋交付且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丙花費鉅資裝潢而作為餐廳營業用。交屋六年後, 房屋發生傾斜,需支出修理費200萬元,丙並因房屋傾斜導致人體受傷。甲就丙請求修繕 之催告,均置之不理。經查,房屋傾斜,係因甲未依建築法規定施工所致,惟甲均無故意 不告知瑕疵或重大過失情事。此外,甲和丙之定型化契約書約定:「房屋如有瑕疵,除出 賣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買受人不得解除契約或請求賠償任何損害」。請問丙得否向 甲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或向甲請求給付修理費200萬元及賠償身體受傷之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61 ※ 編輯: wow8228 來自: 140.112.158.161 (12/07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