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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物權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黃詩淳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9/06/17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試題 : 壹、選擇題(30%) 題目隨試卷收回,共15題,無參考法條,作答時間20分鐘。 貳、申論題(70%) 一、 甲在1990年1月1日散步到鄉間,發現A地荒廢已久,四周無人,決定在此生活,不 但開闢菜園,放養雞鴨,獲得日常生活所需之糧食,其後靠著蒐集廢棄之建材,在199 1年1月1日建成了一棟可遮風避雨的B屋。 (一) 1995年1月1日丙欲向甲購買B屋,甲允諾,但告知丙B屋為違建,且自己並非土地 之所有人,丙因價格便宜故仍買受之,同日甲丙完成價金與B屋之交付。丙與女兒丁居住 於此,其後,丙在2015年1月1日死亡,由丁單獨繼承,繼續居住。甲發現丙死亡, A地附近有興建輕軌的計畫,故突然在2015年3月1日向丁主張,甲丙買賣違章建築 B屋契約違背公序良俗無效,請求返還B屋;退萬步言,契約縱然有效,因違章建築無從 登記,丙並未取得所有權,甲仍是B屋之所有權人,故所有人甲要求丁返還B屋,並向法 院起訴,是否有理由?(15分) (二) A地之所有人乙回國後,發現A地上竟然蓋了B屋,還有丁住在其中。乙在2015年3 月1日向丁起訴請求拆屋還地。丁抗辯其已在2015年2月1日向地政機關提出時效取 得地上權之登記申請,故已時效取得A地之地上權。法院應如何判斷?(20分) 二、 甲、乙、丙、丁共有A地及座落其上的B屋,每人應有部分四分之一。丙因需要資金,向 戊銀行借款,並獲得甲、乙、丁之同意,將A地設定抵押權給戊。 (一) 己化學公司趁月黑風高,將含重金屬之廢水大量傾倒至A地,導致A地10年內不適合人 居。共有人甲、乙、丙、丁有何種法律上之權利?抵押權人戊有何種法律上之權利?(2 0分) (二) 丙屆期未清償債務,戊於拍賣A地時,得否對B屋有所主張?拍賣後,B屋對A地之法律 上狀態為何?(15分) 參考法條 民法 757、758、759、767、769、770、772、817、818、819 、820、821、860、871、872、873、876、877、877之1、 943、946、947條。 土地登記規則 118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3.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560769223.A.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