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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二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陳忠五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2/11/14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說明: 1,不必抄題,但請明確標示題號 2,可參閱法典,但不得參閱講義、書籍、筆記或其他參考資料 3,答案請附法律理由 第一題(30分) 甲飼有名貴A犬一隻,市值50萬元。一日,甲出國旅遊,卻應粗心忘記安頓A 犬,將A犬獨留於庭院。兩天後,A犬因肚餓難耐發出哀號,鄰居乙聽聞哀號 前往察看,發現A犬之飯碗已空,想起甲曾表示將出國旅遊數月,為避免A犬 繼續挨餓,乙決定暫時代替甲照顧A犬,將A犬帶回家中。乙於照顧A犬期間, 曾花費1000元購買A犬之飼料,並帶A犬做寵物美容支出3000元。試問: (一) 乙得否向甲請求A犬飼料費用1000元及寵物美容費用3000元? (二) 若甲想起其友人丙曾表示非常想飼養與A犬同品種的寵物,唯該品種犬 隻過於稀有,遍尋不著買家。乙一時興起貪念,遂以80萬元價金,將A犬賣給 不知情之友人丙。此時,甲得向乙主張之權利為何? 第二題(30分) 甲與乙 (林務局) 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乙出租交付A地給甲,由甲進行森林遊 樂區開發事宜。其後,甲因資金籌措不順,遲遲未進行開發。有不肖業者丙見機 占用A地進行開發,設置遊樂設施供人娛樂,但因設備簡陋,生意慘淡,甲知 丙占用,但並未表示反對。兩年後,乙 (林務局) 派員調查始發現森林遊樂區實 際並非由甲經營,因而對甲開罰。甲才急忙向丙依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法律關係, 請求返還A地,並支付一筆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丙抗辯: 第一、丙占用A地經營遊樂生意,生意慘淡,不但未受有利益,反而 尚有損失;第二、丙縱有利益、其利益亦應扣除丙支出管理A地之維護費用; 第三、甲棄置A地,全無利用計畫,並未因丙之佔用而受有損害;第四、本件 請求距事發已逾兩年,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均已罹於消滅時效;第五、退一步 言,土地為乙所有,丙縱有不當得利,亦應由乙請求返還,與A地承租人甲無關。 請針對上述當事人所爭執之法律爭點,說明甲對丙之請求有無理由? 第三題(40分) (一) 乙有燕窩禮盒(禮盒中有3罐燕窩,每罐價值新台幣3萬元),以12萬元出 賣並移轉予甲。甲將(1)其中一罐自行食用完畢。(2)其中一罐以新台幣4萬 元出賣予善意之丙。(3)其中一罐贈與丁。惟嗣後乙發現甲乙之間之買賣契約 不成立。 (二) 甲去馬來西亞旅遊時購買當地名產燕窩禮盒,豈料卻於搭機返抵台灣後,在 領行李時誤取乙包裝相同的燕窩禮盒(禮盒中有3罐燕窩,每罐價值新台幣3 萬元)。甲將(1)其中一罐自行食用完畢。(2)其中一罐以新台幣4萬元出賣予 善意之丙。(3)其中一罐贈與丁。 試問: 上開案例中,乙得對甲、丙、丁個為如何之權利主張? 甲得否以燕窩已不 存在為由,拒絕乙之請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