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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課程名稱︰行政救濟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林明昕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8.6.17 考試時限(分鐘):1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注意事項: 1.考生得攜帶附大法官解釋及其他法院重要裁判例之六法全書入場作答。 2.考生,除前項參考資料外,不得攜帶任何參考文獻資料入場。違者,考試科目不予計分 3.考生,於考試時間內,須關閉手機及其它電子通訊工具。違者,第一次扣五分;第二次 考生應立即交卷、出場,考試科目不予計分。 請把握重點,僅以答案卷一張前後兩頁為度作答。 考題:(100分) 建商某甲於A市有一建地,該建地左鄰為乙,右鄰則為丙。今甲欲建屋販售,而申請 建造執造時,則其所發生之各種行政爭爭訟法上問題,如何解決? (請簡單說明理由,必要時,附條文依據!) 一、當建造執造之發給屬於A市之自治事項,但因主管機關依其裁量決定,駁回建商某甲 之申請,甲為尋求救濟,而依法提起訴願時,此際,受理訴願機關是否將因拒絕給照 之機關為(1)A市政府本身,抑或(2)A是政府所屬之B機關等兩種不同情形,而分別異 其訴願審查標準?(20分) 二、承前題,若受理訴願機關,依其審議結果,撤回原主管機關之原駁回處分時,則當該 主管機關是否亦因其為(1)A市政府本身,抑或(2)A是政府所屬B機關等兩種不同之情 形,而分別得以利用行政爭訟之方式,來維持其所作成原駁回處分?(10分)此際,如 其答案為肯定時,則主管機關原則上應利用哪種訴訟類型進行訴訟?並且在此之前, 有沒有先行提起訴願之必要?(10分) 三、又,在本案中,假使建商某甲所申請之建造執照,其發給機關為A是政府本身,惟A市 政府在系爭申請案中,程序上必須先取得某中央機關C核定後始得發照時,則若本案 係因C機關拒絕該向核定,而致A市政府因此駁回甲之申請者,甲在爭取建造執照之發 給而所提出之行政訴訟中,究竟應以A或C為單獨被告?抑或甚至以A及C為共同被告? (10分)而此際,若本題之答案為A或C時,則非為被告之C或A,其權利又將透過哪一種 行政訴訟法上之制度而予以保障?(10分) (本題僅以行政訴訟為例說明,無庸就訴願程序特別討論;因為兩種程序於此之問題 點,相關情形其實完全一致。) 四、此外,同樣在本案中,假使建商某甲執照之申請既遭駁回,則其於行政爭訟過程當中 ,若為避免爭訟程序過度延宕,以至於嗣後縱因勝訴而取得建造執照時,有將錯失建 屋販售之商機,應聲請哪一類型之暫時權利保護?(10分)而此際,行政訴訟法第299條 之規定,是否將構成甲之暫時權利保護聲請之障礙? 五、最後,在本案中,假使建商某甲所申請之建造執照,雖獲主管機關同意發給,惟該建 照所預定的建築物左側,因有違反防火牆設置之規定,而致其左鄰乙、右鄰丙,以及 建商某甲之商業競爭對手某丁不服,分別提起行政訴訟時,則以、丙、丁三人所分別 提起之訴訟,何者之起訴不合法?(10分)又此際,因建造執照者,其性質是屬行政處 分類型中不具有「執行力」之形成處分,從而乙、丙、丁在訴訟過程中,並應以停止 執行或假處分,作為其暫時權利保護之手段,始為正確?(10分) (本題亦僅以行政訴訟為例說明,無庸再作訴願程序再作討論,因為兩種程序在此之 問題點,相關情形其實完全一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7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