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大一必修
課程教師︰蔡宗珍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時間︰2005.11.8
試題 :
一、您所理解的憲政主義是什麼意思?(10分)
二、憲政主義下的憲法如何對待人民與國家?換句話說,人民與國
家在憲法之下各享有什麼樣的地位?(20分)
三、憲法之中是否應該或適於納入以下規定?為什麼?請從憲法法
理析論之。(每小題10分)
1.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各項自由權利規定,例如:「人民有言論、
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2.人民應履行之具體義務,例如:「人民有為證人之義務。」
3.有關國家立法機關與最高行政機關各自之職權與彼此間之
關係的規定。
4.「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
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
5.表明行憲前之法律是否、多大範圍內、什麼條件下失效或繼
續有效的規定。
四、一部欲主張具有規範性與拘束力的憲法,應如何確保其規定切
實受到國家權力機關的遵守?我國憲法如何處理此一問題?
(10分)
五、制憲權與修憲權有何不同?憲法之修改應否受到內容的限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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