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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教師︰蔡宗珍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01/12 考試時限(分鐘)︰110min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請簡要但完整地說明下列敘述之謬誤(請適當引據相關憲法或大法官解釋): (每小題8分) 1. 制憲權與修憲權均為國民主權的彰顯,是人民固有的權力,因此修憲機關得 依憲法所定修憲程序修改所有憲法規定,修憲內容不受任何限制。 2. 我國現行憲法所定憲法之修改,應由立法院或任務型國民大會提出憲法修正 案,經公告半年後,經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 票過半數為之。 3. 依據大法官之見解,總統改選後新任總統就職時,以及新任立法委員第一次 集會前,行政院長均負有率領行政院會議成員向總統提出總辭之憲法義務, 總統並無不准總辭的裁量權限。 4. 各級法院法官均負有守憲、護憲的義務,因此本於法官身分,凡依其合理之 確信,認為現行有效的法律或命令牴觸憲法者,皆得提出客觀上形成其確信 法令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大法官解釋。 5. 憲法基本權中的自由權、財產權保障,首先是一種主觀防禦權,其應具客觀 第三人效力,不僅是間接第三人效力而已。 6. 多數決原則是民主原則得以運作的技術性憑藉,其中加權多數決要求比起普 通多數決要求,更能符合民主之本質,也更合理。 7. 法治國原則下,基於法安定性之要求,所有法規範均不得溯及生效,且不管 是構成要件之溯及連結,抑或是法律效果之溯及適用,均牴觸法規禁止溯及 既往原則而違憲。 8. 我國1997年第四次修憲後,憲政體制改採法國雙首長制模式,總統認為立法 院 悖離民意時,即得解散立法院,並無任何時間與條件之限制。但由於憲法 明定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應有行政院長,或行政院長與相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因此總統解散立法院之命令,仍應由行政院長副署。 9. 我國憲法雖有諸多基本人權之保障規定,但所有憲法基本人權之實現仍得先由 立法者制定相關法律以為憑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憲法基本人權保障便無法 落實。例如,集會遊行法便是保護憲法集會遊行自由所必要的保障基本人權的 法律。 10.我國憲法下的覆議制度與美國憲法下總統的否決權相當,因此我國憲政體制下 亦可能出現美國從憲政實務發展出來的「口袋否決權」。 二、甲研究近代史,認為官方歷史將孫文先生定為「領導革命、推翻滿清、創立中 華民國」的最大功臣是錯誤的史觀,為了表達自己的意見,甲在豎立於某公共 場所的孫文銅像上噴灑紅漆,並寫上「滾出歷史」幾個醒目大字。甲隨即遭檢 察官依刑法第160條第2項「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 去或污辱其遺像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之規定 提起公訴,甲最後遭法院判決6個月有期徒刑確定。甲認為刑法第160條第2項 規定侵害其受憲法保障之基本權而違憲,而法官無視憲法基本權保障之精神而 判決他有罪,也構成違憲。 1. 請解析甲前一主張(即刑法第160條第2項規定違憲)是否有理由的憲法具體思考布 驟(應指出基本權名稱)。(15分) 2. 我國體制下,甲得否以其所受到的有罪判決為由,聲請大法官解釋?(5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6.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21066862.A.E58.html
val2425 : 憲法...好懷念啊XDDD 01/12 20:55
※ 編輯: ronnielo (42.70.184.43), 01/13/2015 00:28:06 ※ 編輯: ronnielo (42.70.184.43), 01/13/2015 00:43:26 ※ 編輯: ronnielo (140.112.236.32), 01/13/2015 00:52:57
trees880098 : 收法律系 01/13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