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大一必修
課程教師︰張文貞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時間︰2005期末
試題 :
1.中央政府擬推行國民年金,立法院並通過國民年金法。不過,關於國民年金
的財源籌措與分配,國民年金法規定其中一定的比例應由各縣市政府分擔。
對此,台北市政府認為已違反憲法保障地方自治的原理,侵害地方自治團體
的自主財政權,應屬違憲。
請問妳(你)是否贊成台北市政府的主張?請分析此一案例所涉相關憲法條文
與憲法解釋,並詳述妳(你)的理由。
2.李大明是七職等的公務員,因為無故曠職過多,遭其長官移送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懲戒委員會在經過調查與申辯程序後作成決議,對李大明予以減俸。
李大明不服,向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提出再審議,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無
理由而駁回確定。據此,李大明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他主張,1)依據
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公務員之懲戒。但目前司法
院並未直接掌有公務員懲戒之權限,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非直接隸屬於司法
院,是一個違憲的機關。2)另外,公務員懲戒法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決定
並未設有上訴制度。與憲法保障人民之訴訟權、財產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之
意旨不符,亦屬違憲。3)最後,李大明還主張,雖然他依據憲法之大法官審
理案件法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憲法解釋聲請。不過他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非
「法官」,因為憲法解釋並非「審判權」之行使,大法官亦不像一般法官受
「終身職」之保障,從而並認為我國目前大法官釋憲制度亦屬違憲之設計,
與制憲當時擬仿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理念設計司法院的精神有所不合。
請問妳(你)是否贊成李大明的主張?請分析此一案例所涉相關憲法條文與憲
法解釋,並詳述妳(你)的理由。
3.因為南亞海嘯災情嚴重,立法院擬迅速通過一個海外援助就在 的特別條例,
以援助南亞災民。不過,再審議過程中,為了我方的援助單位究竟應列為中
華民國或台灣,不同政黨的立委爭執不下,茶杯、便當、會議資料齊飛,甚
至大打出手。最後在一片混亂之中,主席突然宣布該法三讀通過,法律名稱
為「台灣援助南亞災情特別條例」。在野黨立委對此氣憤難平,認為主席偏
頗不公,此一程序違法違憲,揚言要聲請大法官解釋。走出會場後,在立法
院外面的廣場上,在野黨立委受到記者群的簇擁,邀其表達意見。其中趙立
委因為氣憤難平,不斷譴責執政黨以及相關立委。最後,還情緒相當激動之
下,趙委員甚至謾罵起直政黨的王立委,暗指其不但涉及官商勾結,也私德
問題。王立委生氣得按鈴控告趙立委誹謗。此外,隔天,在野黨立委尋求足
夠的立委連署後,也向大法官就此一條例是否違憲聲請解釋。
請妳(你)就此一案例所涉相關憲法條文與憲法解釋,分析該條例是否違憲。
另外,亦請妳(你)就相關憲法條文與憲法解釋,討論趙立委是否應負誹謗之刑
責。
4.陳小文是某國立大學的外籍學生,他因為不滿學校宿舍有關夜間返涉的時間
限制,擬向學校抗議。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他與多位本國與外國同學一起
在校園中步行抗議,過程原本相當平和。不料,因為路人鼓譟,一時興起,
陳小文與幾位抗議同學決定要在校園裸奔,以此種最純粹的自由形式,向學
校表達他們對自由限制之不滿。此一行為不但引其旁人側目,也導致事後爭
議不斷。向方最後決定將陳小文退學。陳小文認為校方的決定侵害他受憲法
保障之學習權,在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未果後,向大法灣聲請憲法解釋。
請問妳(你)是否贊成陳小文的主張?請分析此一案例所涉相關憲法條文與憲
法解釋,並詳述妳(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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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覺得張文貞老師考題重複率太大
像「茶杯、便當、會議資料齊飛,甚至大打出手」
這一類的句子也都一樣
所以把舊的考題PO上來給大家參考
學弟妹千萬記得要在考前討論過考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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