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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黃榮堅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1.6.21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房仲公司課長甲為慶祝數月來業績長紅,晚餐時帶著業務同事數人一起,由開休旅車的 女同事乙開車,前往啤酒屋聚餐,席間甲不斷勸酒,雖然乙以飯後還要開車為由予以婉拒 ,甲卻不理會,強約喝酒,乙也喝了幾杯的啤酒。 飯後仍由乙女開車載甲男等人回公司,但是運氣不好,半路上遇交通警察酒測攔檢,乙女 經測得每公升呼氣酒精含量0.45毫克,並且未通過平衡測試。 隔日,甲男立即與熟識的民意代表連絡,請丙作「選民服務」,代為向警察局長丁關說, 要求銷案。丁迫於民意代表的壓力,抽出乙女酒測三聯單,並在電腦記錄上刪除相關登載 資料。 請問,甲、丙、丁三人刑事責任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19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