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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黃榮堅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2年4月25日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某甲以所開設工廠名義申請引進外勞乙擔任作業員,乙在甲的工廠工作月餘後,平常也熱 衷養鴿子的甲得知賽鴿協會於近期內又要賽鴿,又動起擄鴿勒贖的念頭,於是差遣不知情 的乙在靠海的南臺灣山區,賽鴿飛行所經的航道上架起鳥網。賽鴿日,鳥網網住鴿主丙一 隻上屆賽事得獎身價二十萬元的名鴿,於是匿名打電話給丙,並稱只要丙依約定方式交付 新台幣十萬元,賽鴿自然會平安無事的回到丙家。丙思鴿心切,討價還價後付了新台幣伍 萬元把事情擺平。乙於知情後,心中一直不悅,某星期天與其同鄉朋友十數人在公園聚會 時,向同鄉們細說其老闆甲所作所為的不是。有同鄉丁勸乙離開現職,一起到另家工廠去 工作,每月可以有多三千元的收入。乙為之心動,回工廠後向甲要求離職。甲基於雇用契 約所載六個月內不得請求離職的約定予以拒絕,並且為恐乙一走了之,利用乙不注意,拿 走乙放在置物櫃裡的護照。果不其然,乙於當天晚上整理行李欲隨丁離開甲工廠,不過也 在整理行李時發現遺失護照,行不得也。乙於隔天找甲理論,稱自己沒有護照,無法到銀 行匯款回家鄉。甲承認拿走護照,不過以乙不得離職為理由拒絕返還護照,並且責怪乙。 兩人相持數日,經外勞仲介公司加入協調,甲返還護照,乙也未提離職的事情。 問:甲、乙二人刑事責任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14 ※ 編輯: d199210 來自: 140.112.217.14 (04/25 21:01) ※ 編輯: d199210 來自: 140.112.217.14 (04/25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