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刑法總則(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黃榮堅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0/01/15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甲騎機車與庚所駕駛計程車擦撞,二人生口角衝突後散去,甲心有未甘,夥同「兄
弟」乙,及乙又另行邀約來的丙、丁、戊,共五人前往庚所屬,由辛所經營之計
程車行,要求庚賠償二十萬元。甲、乙二人先行下車進入與庚、辛談判,丙、丁、
戊在外等候。惟雙方就賠償金額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協議,辛即取出行動電話走向
門外欲撥打電話報警處理,乙見狀誤以為辛欲撥打電話聚眾尋釁,乃出手欲搶辛
之手機未果,而與辛發生拉扯。此時丙、丁分持車上預藏之球棒,戊拾取路邊之
木棍,一擁而上圍毆辛。庚見辛被圍毆,上前阻擋,與丙、丁、戊等人互毆,結
果丙、庚、辛三人受傷。其中辛遭亂棍毆打致脾臟局部受傷,為因辛本身先前即
有嚴重肝硬化、尿毒症所致凝血功能不全等症狀,以致於脾臟受傷後必須接受緊
急切除手術,且不幸於手術後,辛仍因凝血功能不全而死亡。
問:甲、丙、庚三人刑事責任如何?(僅就生命、身體法益犯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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