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7
一.甲女為某販賣靈骨塔公司的女職員,其與乙男交往數月。某日甲向乙推銷自家公
司所推出的靈骨塔專案,並表示如果愛她的話,那就買個靈位讓她有業績可賺。
某乙被愛沖昏了頭,於是不顧一切地簽下購買契約書。事後甲女日益與乙男疏離
,而乙男也發覺了該公司的價碼遠超過市價,而甲女在當時除乙男外另與數位男
性交往,其中不乏買了靈位的笨男人。試問,甲女的行為是否該當於刑法§339的
詐欺罪。
二.試分析以下二例的罪責,並嘗試說明你自己的量刑標準(此點不算分)
2.1某甲素知自己有酒後亂性的習癖,某日基於傷害某乙的故意開始喝酒壯膽,在
微醺的情形下藉酒勢開打,毆打到途中,某甲酒氣愈來愈重,結果陷入疾病性
酩酊的狀態,最後一拳擊中某乙太陽穴,進而導致某乙死亡。
2.2同上例,不過在毆打的途中,其是陷入複雜酩酊的狀態,愈打愈勇,最後憤然
一擊,擊中某乙太陽穴,此舉導致了某乙的死亡。
三.試分析以下三例可否認定行為人的殺人故意(本題不算分)
1.某甲拿槍指著某乙,但是心中尚未決意是否要殺某乙,或許僅是恐嚇一下即可
適可而止地結束行為。正於此際,某甲被制伏。→是否成立殺人未遂。
2.某甲之妻某乙離家出走,某甲準備好槍枝,並預計如果某乙於三天內不回家的
話,就要去殺了某乙。正於此際,某乙報警處理,某甲被捕槍枝被沒收。
→是否成立殺人預備罪。
3.某甲拿槍想去殺了讓自己的女兒懷孕的某乙,不過有想到如果某乙願意負責的
話,那就不用殺了某乙,其於心中仍舊保留了中止犯罪的可能性。於途中被報
警逮捕。→是否成立殺人預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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