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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下) 課程性質︰系必修 課程教師︰林鈺雄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2/06/19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檢察官起訴甲販賣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乙。起訴後,經法院調查證據發現, 販毒時間、對象等皆無誤,但毒品經鑑定後乃一級毒品海洛因。 1、設若法院將甲販賣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乙之行為,為無罪之諭知,並敘明「 至於甲涉嫌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予乙部分,屬未據檢察官起訴,此部分犯行,應 由檢察官依法處理」。試問,有無或有何違誤?(注意同一性問題) 2、法院應踐行何等程序、如何審判始為合法? 3、若案例事實一、二級毒品對調,即起訴甲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但調查後發現係 罪名較「輕」之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試問程序踐行有無或有何不同? 二、甲男雖與丙女結為夫妻,但仍與乙女通姦。試問法院以下判決段落,是否正確( 各小題分別以觀,並無關係)。 1、本案用以證明乙女與甲男相姦之親密對話,既係依通訊監察書,對甲男販毒案件 「依法」監聽而「偶然」得知,並非違法取得,依舉重以明輕之法理,自得作為證 據。 2、本案用以證明乙女與甲男相姦之親密對話,係丙妻私下錄音取得,法院既依法有 勘驗之權,當庭播放錄音帶,並予被告辯明機會,自得採為裁判基礎。 3、對配偶不得提起自訴、告訴主觀不可分,刑事訴訟法分別有明文規定。據此,丙 妻對甲夫既不得提起自訴,基於主觀不可分相同法理,丙妻對乙女自亦不得提起 自訴。 4、甲、乙於甲宅通姦,適逢丙妻回家撞見。丙既依法提起自訴,且已將目擊經過陳 述於自訴狀,自訴代理人亦到庭。據此,被告乙抗辯丙應到庭具結、對質、詰 問,其陳述始得作為裁判基礎,顯無理由。 三、甲駕車撞死騎士乙。 1、案經檢察官據汽車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定甲無過失,遂以行為不罰為由 予以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嗣經汽車肇事鑑定覆議小組重新鑑定之覆議結果,認 為甲應有過失。試問檢察官得否據此覆議結果,重新偵查並再行起訴? 2、設若本案甲除撞死乙外,並撞傷乙後座之丙。「過失致死」部分經不起訴處分確 定後,丙就自己「傷害部分」向檢察官告訴甲過失傷害。檢察官能否起訴此部犯 罪事實?若經起訴,法院應為何種判決? 3、設若本案經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命履行特定交通宣導負擔,甲雖已履行,但 因檢警聯繫失誤,檢察官誤認甲未履行,遂於緩起訴期間內撤銷上開緩起訴處 分,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試問:法院應如何審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