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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上 課程性質︰法律系大三必修 課程教師︰王兆鵬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1.18. 考試時限(分鐘):10:20~12: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1.警察合法拘提甲,將其帶回警察局問案。警察未向甲為第九十五條權利告知, 經與甲「周旋、鬥智」甚久後,終「突破心防」,甲自白且供出毒品置放在乙宅。 警察在甲自白後,正式作筆錄,告知甲應有權利,甲放棄緘默權、律師權、不受 夜間詢問權,又再自白並經載明筆錄。警察持此筆錄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 搜索乙宅,果然發現毒品。分析此案(20%) 2.警察甲懷疑乙涉嫌販賣毒品,乃透過他人介紹,便衣佯裝要與乙買毒品。乙 見甲渾身江湖味,頗為信賴,乃引領其至住宅內。進入乙宅後,乙自口袋中取出 安非他命,甲問有無更好的毒品,乙言:「稍待」,旋即轉身入臥室。甲趁虛打 開客廳抽屜,見有手槍一支,即取而放入口袋。乙持海落英回,甲表示太貴了, 只買安非他命。交易完成,甲立即返回警察局呈報此事,經檢察官許可後,聲請 並取得搜索票,進而搜索乙宅,取得大量之海落英、安非他命。分析此案(20%) 3.檢察官認為有事實足認甲涉嫌買賣毒品,也有相當理由相信甲宅內有毒品, 乃發拘票拘提甲。警察帶隊持拘票至甲宅,甲不在家中,警察進入甲宅後發現客 廳有手槍一把,即扣押之。不久,甲與其妻乙返回,警察立即拘提甲。警察擔心 離去後乙可能會湮滅毒品證據,乃電話報請檢察官核准後,搜索甲宅,發現毒品 及其他手槍。分析此案(20%) 4.甲為公務員,涉嫌賄賂罪,請求律師乙協助。乙要其提出一切相關證據資料 研究,甲遵命將其行事曆、工作日誌、帳冊、電話聯絡本皆交給乙。檢察官聲請 搜索票,搜索扣押乙辦公室內甲所交付一切文件資料,法院是否應准許?(20%) 5.甲涉嫌強盜A銀行,警察以現行犯逮捕之,警察告知甲第95條之權利。甲 要求與其律師乙見面會談,警察不顧甲之請求,仍繼續訊問甲,甲在警察之訊問 下,自白犯下強盜A銀行。如果你是甲之辯護人,應如何辯護?(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6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