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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 必修 課程教師︰王兆鵬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7/6/18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試題 : 1.甲、乙涉嫌共同強盜罪,甲在警詢中言;「是我與乙共同強盜的,但乙是主謀,我只是 把風」,乙則保持緘默。檢察官訊問二人時,甲又做出內容完全相同的陳述,乙仍保持緘 默。檢察官起訴甲、乙二人,在二人之審判中,法官合法訊問甲時,甲言:「我是因為 被警察恐嚇始承認犯案,我與乙二人都不曾犯案」,分析此案 2.甲涉嫌犯罪,檢察官詳細縝密偵查後,為第253條之1之緩起訴處分。在緩起訴處分期滿 仍未經撤銷後,於何種情形下,檢察官得以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而依第260調規定對於同 一案件再行起訴? 3.在甲之審判中,辯護人主詰問證人乙結束後已下午六時餘,法院諭令休庭,明日繼續審 理。在翌日審理時,如果以因為死亡、重病或其他因素不能到庭,致檢察官無法為反詰 問,此時應產生如何之法律效果? 4.檢察官在起訴後,與被告甲協商且達成合意:「如認罪,而且辭去市議員職務,願向法 院聲請協商程序。」甲認罪後並辭去市議員職務,但檢察官卻不聲請協商程序,甲在法律 上之救濟為何? 5.檢察官在偵查中以證人身分傳喚某甲訊問,之後將甲改列為被告而起訴,甲在偵查中以 證人身分之陳述,是否得成為其審判中之證據? 以上,一題20分。可看法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