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Exa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課程名稱︰法學緒論 課程性質︰法律系選修 課程教師︰陳昭如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5年1月10日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一、簡答題(每題5分,共40分) 1.原意主義 2.擬制性法條 3.消極權利 4.目的性限縮 5.效力 6.任意法 7.賴德布魯赫公式 8.歷史法學 二、申論題 (一)請分別說明以下兩段敘述中「」部分所陳述事實之性質,並以此二例討論事實與規 範的關係。(20分) 1.某瓦斯公司的工會員工,申訴該公司有〈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對於勞 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植物,而拒絕雇用、解僱、調 降、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第5款(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 織或活動)所禁止之不當之勞動行為,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成 立。該公司不服裁決,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這些工會員工於訴訟中主張: 「公司發放年度獎勵金時,對『同意值班者』加發一萬元獎勵金,參加拒絕值班 活動的員工無法領得此一萬元獎勵金。『拒絕值班活動』是由於公司曾要求春節 期間值班的員工(即便為內勤支電話聯繫人員)如遇客戶瓦斯異常時必須協助更 換的事件,經工會決議所發起的運動,希望公司改善值班制度。公司未區分有無 實質值班,只要同意值班,縱找人值班仍發給獎金,可知公司是以『同意值班』 做為獎勵金之發放標準之目的,對支持工會拒絕值班活動者予以不利益待遇,且 本件獎金發放標準明顯構成報復行為,屬於『忠誠津貼』,以差別分化參與支持 工會行動之勞工」 2.立法院於2016年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刪除外籍勞工聘僱三年 後應出國一日後使得再入國工作之規定。立委於提案要旨中表示:「強制出國之 規定除了加重外國人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外,亦助長外國人母國政府酌收規費以外 地下經濟活躍之勢,另外國人於再次入境之前即已遭母國仲介剝削,傷害我國僱 傭關係之穩定性。」勞動部支持修法,並表示「本部近6年(截至105年3月)針對 外籍勞工發生行蹤不明時點搜集分析之統計資料,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屆滿日前 3日前三個月發生行蹤不明情事佔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總數之比率為10.64%,顯示外 及勞工因聘僱許可期間屆滿需再出國,致增加在入國之仲介費用與相關費用負擔, 外籍勞工為賺取更高薪資支付費用,遂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 (二)以下是數個有關原住民教育制度的規定: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6條規定「高等中學以上學校,應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 及就學機會,必要時,得採額外保障辦理」,第18條並規定「大專校院之原住民 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者,各級政府應鼓勵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輔導 其生活及學業」。 ・教育部制定之〈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採「外加名額」,就大學之升學,規定「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採計考試科 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但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以 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三十五計算。」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原民教字第10100334343號規定,各級政府應鼓勵凡 原住民學生人數達100人之大專院校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請說明〈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原民教字第10100334343號的法律性質?(5分) 2.請說明John Rawls 與Iris M.Young的正義理論,並分別討論其正義理論對於 上述原住民族教育制度可能的看法?(20分) 3.請說明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的核心主張,以該理論分析上 述原住民族教育制度(15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84039494.A.59D.html ※ 編輯: a147645 (140.112.25.105), 01/10/2017 17:12:13
JamesBondDai: 哎唷 讚讚讚 01/11 20:54
ri31625 : 105年? 01/12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