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法理學
課程性質︰系必修
課程教師︰陳妙芬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2/01/07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試卷收回,憑印象寫出來的
題幹為江國慶案之描述
簡述近年的翻盤、冤賠
及後續對罔顧司法人權的人進行究責
對當時軍官及司令一干人等提出告訴
並兩次遭不起訴、再議的事件脈絡
下分三題
(一)本案中陳肇敏等人就殺人罪部分,是否有因果關係?
以哪一種因果關係來檢驗是合宜的?(20%)
(二)本案中陳肇敏等人就殺人罪部分,罪責如何?(15%)
(三)請綜合評價本案中陳肇敏等人就殺人罪部分是否應成立殺人罪?(15%)
ps. 三題題目意旨於前兩周公布。
pps. 可以攜帶任何參考資料,不得使用電腦、上網、討論,
可抄錄參考資料內容,須註明引註來源於試卷末。
ppps. 與期中考各占50%,故滿分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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