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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法理學 課程性質︰分組必修 課程教師︰顏厥安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1/01/11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謝謝!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總共三題,每題35分(期末考占學期分數百分之七十) [考試時可參考法典,但請勿將筆記寫在法典中] 壹、法概念論 一、請回答下列問題: (1)請說明哈特(Hart, H.L.A.)如何區分「強制」與「義務」,這種「義務」的規範 性,也可以說明「道德義務」(例如不應該說謊),以及風俗習慣的義務嗎(例如 應該全家團聚吃年夜飯)?風俗習慣有無可能比較接近於強制? (2)請說明凱爾森的動態規範體系理論如何說明「法律義務」以及「法律制裁」(legal sanction)?(請注意法律制裁涉及「強制力」(enforement)的使用。) (3)請綜合討論,哈特與凱爾森兩人的理論,何者更能夠成功說明搶匪威脅的強制(強迫 )、風俗習慣的壓力,以及法律的強制力之間的區別?(亦請考慮,兩者的理論都有 嚴重缺點的可能性。) 貳、法認識論 二、請回答下列問題: (1)我們通常相信,法學或法律實務工作,都是在解釋適用或詮釋法律的「文本」(text ),請嘗試說明,我國憲法的「文本範圍」為何?視線法條文與增修條文嗎?還是 也包括大法官解釋、憲法法規等材料,甚至其他憲法原則?這個範圍,可以運用哈特 的「承認規則」來鑑別嗎?或者必須以其他詮釋學的方式來掌握? (2)請以釋字380與450為主要參考,並以你前一小題界定的憲法文本範圍,來說明憲法何 處以及如何規定了「學術自由」、「大學自治」與「制度性保障」? (3)憲法或法律的文本,是一個「實然」層面的狀態嗎?如果是,如何由這種「實然」, 推導出法律命題的「應然」?如果不是,請說明其性質為何以及如何可推導出應然? 參、法倫理學 三、請回答下列問題: (1)請說明絕對價值與相對價值;以及價值與價格的差異。 (2)請說明公民不服從的幾個要件,並說明其與良心拒絕有何差異,並舉例說明之。 (3)請舉例分析討論,良心拒絕者,是否一定是在追求實現他/她所相信的絕對價值? ---------------------------------------------------------------------------- ◎附贈期末考前的「期末重點提示」 注意:壹、貳、參、各部分皆僅命題一題。本學期不會有多題自行選答其一的狀況。同一 部分各重點,亦可能共同組成一題。 實際考題可能會以實例題方式出現,請記得攜帶法典,考試時可參考。 壹、法概念論(本部分必出一題) (1)凱爾森的動態規範體系理論要點,尤其其與規範性的關係;哈特對強制與義務的區分 ,以及其與規範性的關係。 (2)德沃金早期對法時正主義批判的理論重點,尤其是規則模式、系譜論,與裁量。 (3)哈伯瑪斯(Habermas, Juergen)指出,法律應值得(deserve)人民承認的觀點,以 及其與「人權」以及「國民主權」的關係。 貳、法認識論(本部分必出一題) (1)在詮釋學的觀點下,掌握「文本」的意義,尤其是物理載體、表述(expression)、 訊息、意義、歷史性等觀念。 (2)法學之事的否定論、一元論、二元論與多元論;其與「應然」及「實然」的關係。 參、法倫理學(本部分必出一題) (1)絕對價值與相對價值;價值與價格;價值與規範的關係。 (2)政治義務理論的「服從道德論」、「功效主義」、「承諾論(同意論)」與「尊重他 人論」。 (3)公民不服從、良心拒絕,與抵抗權的意義,以及彼此之差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1.2 ※ 編輯: jilllue0907 來自: 140.112.221.2 (01/11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