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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暑修班 91 期末考試題 台大暑修班期末考試題 (票據法) 科目︰商事法 (下) 02 考試時間︰2002 年 09 月 10 日 (二) AM 8:10~AM19:50 監考︰林群弼 試題: 一.何謂空白背書? (5%) 空白背書之轉讓方法有幾?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0%) Ans : 空白背書者,乃指背書人為背書時僅簽名直票上而不記載被背書 人之姓名或商號之背書也。 空白背書之轉讓方法如下: 1. 交付轉讓,票據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空白背書之匯票,得依 匯票之交付轉讓之。前項匯票,亦得以空白背書或記名背書轉 讓之。」對於空白背書之匯票,執票人得不加一字,亦不簽名 ,而將該匯票交付予受讓人即可。 2. 空白背書轉讓,根據票據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對於空白 背書之匯票,執票人得空白背書轉讓。 3. 記名背書轉讓,根據票據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對於空白 背書之匯票,執票人得記名背書轉讓。 4. 變更為記名背書再轉讓之,票據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匯票上 之最後背書為空白背書者,執票人得於該空白內,記載自己或 他人為被背書人,變更為記名背書,再為轉讓。」 二.何謂回頭背書? 回頭背書之效力為何?試具條文及理由以說明之。 Ans : 回頭背書者,乃以匯票上之債務人為被背書人時所為之背書也。 其效力因執票人所處地位之不同而不同。 1. 發票人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人時:票據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 定:「執票人為發票人時,對其前手無追索權。」 2. 承兌人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人時:承兌人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 人時,亦即執票人為承兌人時,承兌人不論對於任何人均不得 主張權利。因為承兌人為票據之第一債務人,負有絕對付款之 責。 3. 背書人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人時:票據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規 定:「執票人為背書人時,對該背書之後手無追索權。」 4. 保證人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人時:票據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保證人清償債務後,得行使執票人對承兌人、被保證人及其前 手之追索權。」由此可知保證人除得向被保證人行使追索權一 點外,餘者準於被保證人之地位。 5. 付款人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人時:付款人於未承兌前並非票據 債務人,其雖曾受發票人為付款之委託,亦非當然有付款之義 務,自得對一切票據債務人,行使票據上之權利。 6. 其他擔當付款人或未經承兌之參加付款人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 人時:擔當付款人或未經承兌之參加付款人,僅為票據關係人 而非票據債務人,如為回頭被書之被背書人時,得對任何人行 使追索權。 三.何謂票據抗辯? (5%) 我國現行票據法票據抗辯之限制有何規定?試具理由以說明之。(20%) Ans : 抗辯權者,乃指對於請求權之反抗權利也,亦即對於請求權具有反 抗拒絕作用之一種債務人特別權利也。 我國票據法第十三條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 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 惡意者,不在此限。」依此法規定,受法律限制不得為抗辯之事由 可分為如下兩者: 1.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間所存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 2.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事由對抗執 票人。 因票據為流通證券,若容許票據債務人得以對抗發票人或執票人之 前手之事由對抗執票人,勢必將執票人置於易受票據債務人之抗辯 抵禦之地位,如此將無人敢於收受票據,票據之流通勢將受阻也, 故須加以限制。換言之,票據之轉讓以後手不繼承前手瑕疵為原則 ,因而在票據轉讓於善意之第三人時,票據債務人之抗辯權即被切 斷。 四.何謂空白授權票據? (5%) 空白授權票據是否有效?試具理由及學說以說明之。(20%) Ans : 空白授權票據者,乃指票據行為人預行簽名於票據上,而將票據上 應記載事項之全部或一部,授權於他人補充完成之未完成票據也。 現行票據法並無任何文字明白記載有關空白授權票據之意義,故現 行法是否承認空白授權票據,實務判決前後不一,學界亦有正反兩 說,茲簡述如下: 肯定說- 1. 現行法之文義雖與行政院提出之修正草案不同,但其立法意旨則 屬相同。 2. 將票據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解為承認空白授權票據之存在,始能與 票據法第十四條相呼應。 3. 為適應工商發展需要,減少當事人無謂爭執,有承認空白授權票 據之必要。 4. 票據法施行細則已有空白授權票據之規定。 5. 票據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並未否定空白票據補充權之存在。 否定說- 1. 票據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係屬強制規定。 2. 票據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僅為保護善意執票人之規定。 3. 承認空白授權票據之發行,將與票據法第十四條規定相互抵觸。 4. 除非法有明文規定,票據法所確立之原則不應隨便破壞。 5. 票據法施行細則第五條無法成為票據法之創設規定。 二說各有優劣。一般而言,肯定說較能適應我國需要,但較缺乏法 理根據。而學界也以肯定說為多數說。又若採否定說見解,對於強 化票據流通,保護交易安全,勢將造成不良之影響。 PS: 1. 本考試請勿參考任何資料 2. 請勿使用鉛筆作答 3. 請提醒監考人員,製作簽到表以便所有考生簽到 == 附註:答案僅供重點提示及參考用. 祝各位考試順利. -- ▔▔▔▔▔▔▔▔▔▔▔ Am I alone? U are not alone.| ▔▔▔▔▔▔▔▔▔ ▄▆██▆▄ http://www.wretch.twbbs.org/guestbook/strike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3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