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商事法
課程性質︰工管系必修
課程教師︰蕭富山
開課學院:管理學院
開課系所︰工管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4/17
考試時限(分鐘):18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
某甲在2005年1月間出賣一貨物給乙,約定價金為NT30萬元,並於交貨後30日付款。
甲於2005年1月15日交貨,但乙始終未給付價金。迨2013年1月14日甲才憶起此事。問:
1.甲欲向法院起訴以請求乙給付貨款,則至少需交給法院幾種物件?(12分)
2.乙可以以什麼理由抗辯?(13分)
二、
某丙在拍賣網看到有人出賣烏茲衝鋒槍,一枝3萬元,乃下單購買。並與賣家約在5月1日
下午3點在公館交錢交貨。嗣丙友丁看到丙的下單。告訴丙此類槍枝甚易故障,維修費用
高,丙乃反悔不願交易。故5月1日未準時赴約。事後賣家寄來存證信函。要求某丙依約給
付價金。問:丙是否有法律上得理由可以主張不履約?(25分)
三、
闕漏
四、
A持有B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0萬股,問:
1.A在B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上,享有多少票的權利?(5分)
2.BB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得訂定章程禁止A轉讓其股份?(5分)
3.BB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得收回A的股份,以抵償A欠BB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5分)
4.BB股份有限公司如有資產不足清償債務之情形發生時,A是否應對該債務負責?(5分)
5.倘若BB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C將A的股款發還A,則C有無法律責任?(5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2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