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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二 課程性質︰政治系必修 課程教師︰社會科學院 開課學院:陳淳文 開課系所︰政治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9年6月24日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請勿抄題並依序分段分點作答,違者不計分。 ‧可使用無註記之法典,但請不要浪費時間抄寫法條條文內容。 一.請以幾種不同的分類方法,嘗試將我國憲法第二章的人民權利進行分類,並 請進一步說明對基本權利進行分類的意義為何?(25%) 二甲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於我國離島澎湖開設「夢想家休閒渡假村」, 內設有觀光賭場。但在公開營運後,發生以下諸問題: (一)甲為有效經營其渡假村,特別由澳門挖角資深經理人擔任夢想家的總經 理,並由台北聘請會計師擔任其會計經理,此二人皆非澎湖出生,亦未曾 設籍澎湖,且未與澎湖人結婚。甲之行為遭主管機關以違反觀光賭場管制 條例第八條為由,處一百萬罰鍰。請問第八條的條文內容是否違憲?請闡述之。(25%) (二)甲為促銷其渡假村,在無線電視頻道上散佈:「這裡是你實現夢想的地方」 的廣告詞,畫面除了此廣告詞外,沒有任何其他字語,僅透過影像與音樂呈現 該渡假村的外觀,海邊風景,村內各種設施,及幾秒鐘的賭場內賭客圍在賭桌 邊賭博的影像。由於該電視廣告於全國播放,且未先送賭博管制局審查,遂被 以違反離島觀光賭場管制條例第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為由,分別處二十萬罰鍰 與一百萬罰金,並處一個月有期徒刑。請問第九條第一項與第二項的條文內容 是否違憲?請分別闡述之。(30%) (三)乙為我國籍賭客,在賭場內連續賭博超過24小時,獲利超過400萬元,因拒 絕甲之驅離而遭警方拘留,警方並依離島觀光賭場管制條例第九條第三項之規定 ,裁定對乙施以為期兩天的健康賭博教育訓練。請問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是否違 憲?請闡述之。(20%) 相關條文老師都有附在右邊。 以上(好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178
hannocps :而且我發現打完看清楚題目後發現好像漏寫了 06/24 19:41
hannocps :希望不要當我:( 06/24 19:41
watermelon79:老師好像有說那個賭場管理條例是他掰的(?) 所以可能 06/24 19:46
watermelon79:要麻煩你把他打上去XD 06/24 19:47
seanyallow :而且是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拉~ 06/24 19:55
radishare :課名都打錯這個不當不行(逃 06/24 20:34
※ 編輯: hannocps 來自: 140.112.249.178 (06/24 21:26)
hannocps :沒說我還沒發現課名打錯= = 06/24 21:26
hannocps :打條例= = 死也不打@@ 06/24 21:27
Rexor :外面的標題沒改到@@ 06/24 21:33
※ 編輯: hannocps 來自: 140.112.249.178 (06/24 21:56)
hannocps :標題怎麼改= = 06/24 21:58
radishare :標題按大T 06/24 22:13
pcjosh :課程名稱是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二 (取自ceiba) 06/24 23:41
eternalheast:老師別當我orz 06/25 00:49
※ 編輯: hannocps 來自: 140.112.249.178 (06/25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