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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湯德宗 開課學院:社科院 開課系所︰政治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0.1.13 考試時限(分鐘):17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注意事項: 1.答題應手寫並注明題號(無需抄題)。教師將註明之題號進行評分。 2.應試時,得參考任何資料(如法典、筆記、錄音等),但不得傳遞資訊,亦不得使用電  腦。 一、為刺激銷售量,壹傳媒集團自2009年11月16日起,在蘋果日報(網路版)上推出「動 新聞」,以動畫模擬方式,呈現時事新聞內容。 1)嗣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監看「動新聞」,發現其中2009/11/19「酒後玩3P,女大生控性侵 」、2009/11/19「獸父姦女,還住情婦姦子」、2009/11/19「鐵撬殺妻,伴屍一夜自首」 等則動新聞,模擬描述當事人性行為或犯罪過程,內容過於血腥、恐怖,對兒童、青少年 有嚴重不良影響,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第12款「媒體分級」規定,爰於2009 年11月25日依同法第58條第2項,處以新台幣五十萬元罰鍰。(20分) 2)2009年11月26日台北市長郝龍斌更下令:自即日起,至「動新聞」改進前述缺失,遵守 「媒體分級」規定時為止,北市所屬各高中、國中、小學(計300餘所)一律「停止訂閱」 蘋果日報(紙本版);老師、學生不得攜帶蘋果日報到校傳閱;各校電腦網站應將蘋果日 報(電子板)IP位置鎖碼,阻絕學生接觸「動新聞」。(10分) 3)2009/11/26台北市立圖書館下令,蘋果日報「閉架」,此後民眾須出示身分證件,證明 年滿18歲,方可借閱。(10分) 蘋果日報不滿前述處分及措施,擬聲請大法官釋憲,特向你請教前述處分、措施是否合憲 。請試為之解惑。 【※本學期授課範圍猶未及於釋憲制度,請略過相關程序問題,逕行討論實質問題-係爭 措施合憲與否】 二、請註明依據,簡易回答:(20分) 1.何謂「資訊隱私權」? 2.憲法何以保障「財產權」? 3.何謂「信仰宗教之自由」? 4.何謂「居住遷徙之自由」? 三、試述大法官釋字384號解釋之意義。(20分) 四、「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a general right of access to information held by public authorities),應否成為憲法第二十二條所稱「其他自由及權力」?(2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4.10 ※ 編輯: jake791108 來自: 114.45.184.10 (01/14 18:26)
findmyo2 :推原波國關捲哥 (這次推對了!) 01/14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