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一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湯德宗
開課學院:課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6.17
考試時限(分鐘):18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要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注意事項:
1.各題皆為必答。不必抄題,但應註明題號。
2.考試時可參考任何資料(含法典、筆記),但不得交談或傳遞資訊。
3.禁止使用電腦,試卷應手寫。
一.試由司法院大法官有關「平等權」與「財產權」之檢解釋中,各挑選一件最具代表性
的解釋,說明各該解釋之「要旨」及其「代表性」(挑選理由)。(40%)
二.試分析(重建)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解釋文及解釋理由書)的倫理構造。(20%)
三.大法官釋字第584號解釋之「多數意見」(解釋文及解釋理由書)、「許宗力大法官協同
意見」與「林子儀大法官不同解釋」關於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適用,有何不同?(20%)
四.試論「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right of access to government information)納入憲
法保障的必要性,及其體系歸屬(應納入哪個人權條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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