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社會學丙上
課程性質︰法律系法學組及司法組必選
課程教師︰張志銘 老師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學組 司法組
考試日期(年月日)︰99/01/15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由下列專有名詞中任選四個說明其係由哪一個社會學家首先提出?並賦予其以何種
原創意義?(50%)
1.Social fact
2.Social action
3.Social formation
4.Social role
5.bureaucracy
二、(所附報導我放在最後)
電影「不能沒有你」引起我們社會中有關官僚vs.民眾需求的討論,剪報中有一位法官從
現代社會理性化(專業化)的觀點提出反駁。請仔細閱讀其論點後,以你(妳)所知的社會
理論觀點提出你(妳)自己的評論(25%)
又,這個新聞還可以從本學期教過的另一個主題「社會控制」來加以討論,利用妳(你)
學過的理論觀點,提出你的看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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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民所苦 還是專業低頭
【聯合報╱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總統、行政院、內政部等中央及地方機關首長,陸續要求全體公務員觀賞電影「不能沒有
你」,訓勉公務員除依法行政之外,還要表現人性關懷的同理心。從中央到地方同聲一氣
的呼籲,再加上監察院長王建煊適時贊聲:「公務員裡有一大堆笨蛋」等語,上行下效風
行草偃,「不能沒有你」的官僚批判,已經成為當前「政治正確」的唯一選擇。
該片改編自數年前的社會新聞,一名男子與女友同居生女後,女友不告而別,他則成了單
親爸爸。當女兒面臨就學問題必須確定身分時,才發現女友早有結婚登記,按照法律的規
定,女兒將被「推定」為女友及其配偶的婚生子女。爸爸面臨不知去向的女友及其配偶,
再加上難以克服的法律障礙,到處碰壁受挫,最後只好訴諸激烈的抱女跳橋而爭取輿論的
重視。
對於並不熟悉法律的多數老百姓而言,本片徹底反映出官僚的冷漠與法律的僵化;但是在
法律實務工作者看來,本片則是依法行政的必然結果與倫理親情的無奈抉擇。民法第一○
六三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
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因為女友及
其配偶存有婚姻關係,因此女兒將被「推定」為女友及其配偶的「婚生子女」。既然是「
婚生子女」,除非其身分被女友或其配偶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加以推翻,否則任何人都
不能主張其為真正生父,要求認領他人的「婚生子女」。
為什麼法律必須這樣規定?這個問題涉及法律對於「婚姻」的制度性保障。婚姻是身分上
契約,一旦結婚,夫妻就享有婚姻的權利(例如法定身分、財產分配、親子監護等),同
時也負擔伴隨婚姻而來的義務(例如履行同居、互負扶養、貞操保持等)。夫妻間的合法
婚姻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在婚姻關係中出生的子女,就不容許他人任意否定其「婚生子
女」的身分。這就好像合法成立的契約,第三人不能惡意干擾一樣。這些法律並不是台灣
獨有,其他法治國家也有相同的規定。
是否成立婚姻關係,法律尊重個人的自主意思,無法勉強;但是如果選擇同居,嗣後卻希
望獲得和婚姻關係相同的身分效力;或者要求國家必須承擔同居生子所衍生出的法律瑕疵
,這種「苦民所苦」的主張,其正當性究竟何在?導演有感而發的創作,或許蘊藏文以載
道的使命,但是政客卻把一部人文關懷的電影,搞成像「南海血書」、「向雷鋒學習」的
政治樣板,民粹當道而專業低頭,令人感慨萬千!
電影的戲劇張力來自於庶民底層對抗國家體制的強烈反差,其實認祖歸宗的期盼,即使是
不相干的旁人也能感受那種得償所願的安慰。但不能平的是:已經去世的蔣經國先生,立
委蔣孝嚴仍能突破法律障礙,完成認領改姓的理想;但是活生生的旗津碼頭臨時工,卻在
國家體制的囚禁下灰頭土臉,求助無門,這種法律適用的階級落差才是真正應該檢討的地
方!
公務員裡確實有一大堆笨蛋,而且越笨,官做得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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